发布时间:2018-05-17 14:21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3-05-20 10:53 | 查看:1652次
李作忠,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62年10月,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先后在青铜峡市中滩中学、农调队、政府办公室,原银南地委办公室、吴忠市委办公室、吴忠市委督查室工作。2001年7月调入自治区民政厅工作,历任厅信息中心主任、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城市低保处处长、社会救助处处长、福彩中心主任。十二年以来,李作忠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情系群众,履职敬业,锐意创新,务实苦干,圆满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所在处室多次被自治区有关部门评为先进,社会救助处2007年被自治区人事厅、民政厅授予“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处党支部被区直机关工委授予“五个好”党支部。福彩中心2012年被自治区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自治区人事厅、民政厅授予“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从2001年—2012年本人先后9次被民政厅评为优秀公务员,2010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记“三等功”;2011年被区直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1年、2012年被自治区政府评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自治区人社厅、民政厅评为民政工作先进个人。
一、政治坚定,顾全大局,自觉同上级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该同志思想敏锐,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个人品德修养,始终把讲学习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探索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福彩创新发展的新思路,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判断形势,自觉地从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看待和处理问题,特别是在处理事关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地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和厅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
二、爱岗敬业,勤政为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该同志不论在基层,还是在区直部门,十几年如一日,勤勤肯肯,埋头工作,上对党的民政事业负责,让领导放心;下对贫困百姓负责,让人民群众满意。一是注重调查研究,当好厅领导参谋助手。他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民间组织、福利机构和困难群众家中访贫问苦,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主持修订了《宁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宁夏城镇(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宁夏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宁夏农村敬老院建设服务管理规范》和《宁夏福彩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为自治区领导和民政厅制定民生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配合扶贫救灾、生态移民、危房危窑改造等项惠民措施的实施,他积极向厅党组建议并实施了开展了城市低保“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查实情、找问题、解民困”和“民政为民、寒冬送暖”等大型调研活动,从2008年开始自治区每年都将“调整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农村敬老院建设”等列入10项民生计划30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惠民心。二是突出重点,创新发展。积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南部山区和中部干带贫困群众相对集中、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等实际,借鉴外省有益经验和做法,积极探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结合点,创新制度设计,先后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农村星级敬老院评定标准”等,率先在全国省区建立了“名称规范、覆盖城乡、按月发放”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由此推动了全国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敬老院规范管理”等得到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和民政部的充分肯定。三是强化措施,切实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大力推进分类施保,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12年,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2万户、53.3万人,约占全区人数的8.3%;高龄老人33738人,五保供养对象1.6万人;实施了医疗、教育、住房、司法、临时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多方面保障了各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牢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公正方针,遵循彩票发展规律,创新发展思路,开拓彩票销售渠道和模式,强化安全管理和绩效考核,在巩固传统三大彩票游戏的同时,积极开拓电脑快开、即开票三省联销、手机即开票和自助终端销售等,推进了彩票持续稳步发展。今年1—4份全区共销售福彩3.24亿元,同比增加3900万元,增长13.8%;筹集公益金9818万元,同比增长13.5%。
三、情系百姓,为民解困,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该同志出生农村,又长期从事民政救助工作,身上具有一种纯朴向善、正直诚实的品德,对待困难群众有着朴素的阶级感情,只要是能办到的想方设法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医疗救助是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近年来,经他亲自受理的大病医疗救助人员近百人,积极参与宁夏慈善总会、宁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宁夏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开展公益活动,多次向南方洪涝灾害、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四川芦山地震、我区南部山区抗旱救灾和慈善事业等捐款捐物,经常对来访困难群众给予资金和物质接济。从2010年至今已连续三年,他每年拿出800元资助一名已经辍学的山区回族孤儿,使他重新回到课堂。他还多方呼吁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社会救助事业,2005年他协助有关爱心人士,创办宁夏陈逢干大学生助学基金会,成为我区第一个地方非公募基金会,8年累计救助家庭经济贫困大学生6000名,支出救助资金2200万元。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责践行“为民”宗旨。该同志认真遵守国家法律和民政政策制度规定,坚守国家公务员规范和职业道德,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遇事不推诿扯皮,工作严谨细致,凡是符合政策条件的随到随办;对不符合条件的,耐心解释,妥善解决。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在生活上和贫困群众对比,摆正心态,淡泊名利。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做事民主,不事张扬,注重发挥处室同志作用,做人坦坦荡荡,以诚相待,与人为善,以自己的人格品行和能力水平赢得同事们的敬佩和支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与厅党组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大家做到的,他带头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他坚决不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来源:宁夏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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