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6 12:53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年07月09日 第 05 版 | 查看:2220次
1、2011年《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指出:经济全球化成为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趋势。不同制度、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相互依存、利益交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首次提出“命运共同体”的概念。
2、2012年,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向世界郑重宣告: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这是中国政府正式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
3、2013年3月,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第一次向世界传递对人类文明走向的中国判断:“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
4、2015年9月,在联合国成立70周年系列峰会上,习近平全面论述了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内涵: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
5、2016年9月,在B20峰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习近平呼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全球伙伴关系来应对挑战。他说,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没有与世隔绝的孤岛。同为地球村居民,我们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伙伴精神是二十国集团最宝贵的财富,也是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的选择。
5、2017年1月,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习近平在万国宫出席“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阐释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
6、2017年2月,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55届会议日前协商一致通过“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的社会层面”决议,首次写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本报记者 杨俊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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