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0 21:58 | 来源:新京报 2018年04月10日 第A15 | 查看:833次
涉嫌收受贿赂、非法挪用资金等罪名,成为韩国第四名接受司法审理的前总统
2018年3月22日,韩国首尔,韩国前总统李明博涉嫌受贿、渎职、挪用公款、逃税等正式被拘捕。
据新华社电韩国检察机关9日以涉嫌收受贿赂、非法挪用资金等16项罪名指控起诉前总统李明博。李明博将成为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后韩国第四名接受司法审理的前总统。
涉嫌收受韩国国家情报院“供奉”
李明博现年76岁,2008年至2013年担任总统,上月受到审前羁押。据检方指控,他2007年年底当选至2012年涉嫌受贿大约110亿韩元(约合6495万元人民币),包括收受韩国国家情报院7亿韩元(约合413万元人民币)“供奉”,收受三星电子公司585万美元(约合3692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汽车零件制造商DAS在美国的律师费。
检方指认李明博是DAS公司幕后老板,涉嫌从这家企业盗用350亿韩元(约合2.1亿元人民币),用于政治活动和私人目的。
检方同时指控李明博收受友利金融控股公司前会长李八成22.5亿韩元(约合1300万元人民币)贿赂;收受高速公路休息站运营商大宝集团5亿韩元(约合300万元人民币)贿赂;收受前议员金昭南(音译)4亿韩元(约合240万元人民币)贿赂。
检方打算冻结李明博个人资产
其他罪名包括逃税、滥用职权、非法藏匿文件和违反选举法。
检方正在调查李明博涉嫌接受现代建设公司贿赂、指示青瓦台非法操控舆论等罪名,一经证实将追加指控。
同时,检方打算采取措施,冻结李明博个人资产,以防止他处置贪腐所得财物。
专家说李明博可能至少获刑20年
李明博否认大部分指控,三次拒绝检方审讯人员在看守所的讯问,指认针对他的调查是“政治报复”。
韩联社报道,法庭审理定于下月开始。如果现有罪名成立,李明博可能被判处至少11年监禁,最重可能终身监禁。多名法律专家说,如果李明博承认利用总统职权牟取私利,可能至少监禁20年。
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法官告诉韩联社记者,理论上,李明博所涉罪名性质十分严重,因为受贿发生在他担任总统期间,法院可能认定那些钱用于私利。“刑期可能从20年监禁至终身监禁。尽管如此,审理阶段仍然有翻案的可能性。”
【李明博案回顾】
●2017年12月
针对前总统李明博涉嫌私设秘密基金一案,韩国大检察厅,即最高检察院成立特别调查组展开调查。
●2018年3月14日
李明博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等一系列罪名被韩国检方传唤,到案接受调查。
●3月19日
韩国检方决定提请法院逮捕李明博,指控其涉嫌受贿、渎职、挪用公款、逃税等近20项罪名。
●3月22日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正式批准逮捕李明博,李明博将被关押在首尔东部看守所的单间牢房。
●3月26日
韩检方将开始讯问李明博。同日,李明博拒绝接受检方狱中调查,再次强调遭政治报复。
●4月9日
韩国检方以受贿、贪污、逃税、滥用职权等16项罪名,向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起诉李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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