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要立“见义勇为英烈碑” 加大奖励保护力度

发布时间:2009-08-15 21:54 | 来源:大洋网 2009-04-02 08:32 | 查看:2454次

  将矗立公安英烈纪念碑旁
近年来牺牲“义士”2/3来自外地
将为见义勇为人员优先介绍工作
受伤算工伤医疗及子女教育可优先

  (记者陈翔、刘旦、李栋 通讯员徐德胜)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透露,广州将为见义勇为英烈专门立碑,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提升城市文明水准。

  张桂芳说,专门立碑就是要让英魂找到归宿,为祭奠提供场所。他透露,纪念碑将矗立在公安英烈纪念碑旁,意味着实现社会的稳定,既要靠政法战线专门力量,也要依靠全体人民群众。

  “广州是一座不乏英雄的城市。”张桂芳说,英雄群众推动了治安形势持续好转。2004年至2008年,刑事立案同比下降3.8%、5.7%、10.1%、15.8%和13.9%。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2008年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0.9%。

  张桂芳说,近年来见义勇为牺牲人员2/3为外来人员。只要见义勇为行为是在广州市辖区内发生的,不论见义勇为者的户籍在哪里,广州都一视同仁奖励慰问。“我们绝不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又流泪。广州也绝不允许见义勇为后一辈子吃苦受累的情况存在。”

  张桂芳还透露,广州将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力度。根据有关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将优先为失业的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并明确因见义勇为而受伤人员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民政部门为见义勇为人员优先评烈;医疗卫生部门为见义勇为人员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抢救治疗服务;教育部门优先照顾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教育。

(责任编辑:左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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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湖北省黄冈市2009-08-15 23:32:44 发表
匿名网友:广州要“见义勇为英烈碑” 加大奖励保护力度,这个决定太好了!劳动保障部门将优先为失业的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优越的待遇也是应该的,宏扬正气,让好人有好报,让大家都来做好人、学好人、帮好人,营造和谐社会,让明天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