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退伍老兵放弃伤残军人优待 23年无私坚守基层法官岗位(图)

发布时间:2018-04-03 19:43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5-01-26 | 查看:1894次

  人物故事:

  王勇,男,1968年8月出生,上饶铅山县稼軒乡人。

  他曾是一名军人,1991年带着六级伤残转业到法院,本可以按照民政部门规定享受国家的优待,但他主动向组织请求到基层法庭工作,这一干就是十九年,十九年来攻坚克难凸显职业担当。

  十九年来,他组建了一个紫溪法庭,建设了紫溪、永平两个法庭,连续十年保持着“一个82%以上、二个100%、五个无”的成绩,即案件调解率、撤诉率达82%以上,案件审结率100%、执结率100%,案件无一例发回重审、无一例改判、无一例差错,无缠诉、无投诉,创造了一个法院审判工作中令人难以置信的奇迹与神话。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获得省、市、县荣誉40多次,他的事迹3次被《人民法院报》报道,2014年获“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基层法庭先进个人。他带领的法庭先后四度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2011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多次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在永平镇及周边二乡一镇的村落里,“有纠纷找王庭长啊!”群众的呼声总是直接地表达出真实的情感。

  身残志坚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彰显法官良知

  他在福州市城门32535部队侦察连服役,由于艰苦的军事训练,加上治疗不及时,在南京军区福州市总医院经过七个多月的治疗后,落下六级伤残(双下肺支气管扩张)。原本王勇同志可以不上班,在家享受国家给予的伤残军人优待,但他却毅然选择了巍巍武夷山脚下的山区法庭。在扎根山区法庭工作近20年的时间里,病痛不停地折磨他,王勇同志总是默默地与残酷的病魔顽强抗争,从不屈服,从不认输。为了尽可能多争取时间把工作做实做好做充分,王勇同志总是与时间不停赛跑,如他的手机时间总是比北京时间调快6分钟;为了不影响工作,边吊针边工作已成了他在法庭上班时有的场景……,就连他用的碗和茶杯也要比家人、同事大一些,因为在工作状态中,一餐只盛一次饭,一天只冲一次水,是他为了节约时间常年形成的生活习惯。

  他是个工作狂,他的脑海里,工作始终是第一位的,工作从来都是压倒一切的。为了把工作做好,他总是舍小家顾大家,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工作起来总是处于忘我状态,就连休息日、节假日与家人相处的时间也十分难得。他总是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出差办案;上午开庭直到下午一两点吃午饭是常事;为了办案三天内竟然往返三省六个城市……。一份耕耘一分收获,他的辛勤努力和艰辛付出赢得了超凡的工作业绩,得到了领导、同事、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和赞誉。在基层法庭工作近20年的时间里,他组建了紫溪法庭,参与建设了紫溪法庭、永平法庭,为彻底扭转两个法庭的落后工作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办理案件1200余件,案外化解各类纠纷90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他写下了35本厚厚的工作日记,如实刻录了基层法庭和基层法官的真实工作历程。

  爱岗敬业勤政为民,业绩突出尽显法官风采

  无论冬夏春秋,严寒酷暑,他总是坚持早上6点多钟就出门,7点不到就赶到法庭上班。他每次到达法庭时的习惯性咳嗽声,成为了庭员们的“起床号”。为了方便外地务工的群众“打官司”,每当有几件案件的当事人都集中在一个城市的时候,他总是将法庭搬到浙江、福建、广东等当事人外出务工地巡回审判,往返千里成批量地审理案件。正如他在日记中所说:“自己真是拼老命在工作!用命在换取工作效率!”为了工作,为了群众,他除了拼命工作外,还要时常贴钱,他时常瞒着妻子拿自己的工资资助困难当事人,贴补法庭办案经费的不足。如2013年在他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王某因受伤导致二级伤残,生活十分困难,他先后四次捐助王某共计4200元。

  他是个完美主义者,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总是穷尽可能追求完美与极致,就连用完后的抹布他也要折叠成小方块。“要做就做最好”,这是他在日记中写得较多的一句话。积极、认真、负责、拼搏、进取、勤奋、节俭的优秀品质深深融入到他的血脉之中,倾注到他的工作和生活细节之中。他从不轻言放弃,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只要有1℅的希望,他就要付出100℅的努力。如2012年,王勇同志为了执行一件案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给被执行人打了400多个电话,登门做工作80余次,最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正是凭着这种积极进取的工作精神,王勇同志连续十年创造并保持着案件调解率、撤诉率达82%以上,案件审结率100%、执结率100%和案件无一例发回重审、无一例改判、无一例差错,无一例缠诉、无一例投诉的“一个82%以上、两个100%和五个无”的超凡业绩,他所带领的人民法庭昂首迈入了全市、全省优秀法庭的行列。

  面对困难坚忍不拔,攻坚克难凸显职业担当

  面对强暴,他从不畏缩退让,有磐石之质,尽显军人敢上敢拼的过硬作风。面临困难,他从不回避妥协,有蒲苇之性,总有化干戈为玉帛的神奇,尽显人民法官的政治睿智和法律理性。王勇同志所在的法庭辖区社情复杂,民风彪悍,案多、人少、事难做,但他满怀对审判事业的深切热爱,始终保持昂扬斗志,面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凭借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顽强意志,忠实履行审判职责。2010年3月,50多岁的患者张某到个体医生刘某的诊所看病,吊针后不久突然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反应过激,将死者尸体抬入诊所,并抓住医生家属又打又骂,长时间逼迫医生家属下跪磕头,并强迫医生赔偿60万人民币。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主持召开协调会,法庭应邀作为重要的调解方参加会议。协调会上,他针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超高诉求和领导提出的疑问一项项进行说明、计算和法律解释,有效地压制了死者家属的不正当要求,最终该案以赔偿30万元一次了结。

  刚正廉洁淡泊名利,信念坚定响应时代召唤

  他是一个普通而又平凡的法官,但是他有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十分强大的内心世界、令人钦佩的精神境界,他的言行举止充分体现出一个共产党人对人民群众的热爱和感恩,对群众和组织勇于负责的政治担当。他在日记中写到:“心态要好,干劲要保持!”;“只要你心里装着人民,想着为人民做些事,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自己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因手术范围大,只有保守治疗或保养,尤其不能太劳累,不能干重体力活,不能熬夜……。不能感冒,不能咳嗽长,要特别注意休息,……干些力所能及的事,以上对我来说,我做不到!在其位,谋其政!……。我可以不要长寿!但绝不可以放弃工作!”;“只要目标不能偏,信念不能没,我只要身体不倒,我一定会不顾自己的残躯去奋斗!”……。

  他在日记中一再告诫自己“钱要省省用,要省省用钱”。虽然医疗费可以报销,但他却因为去上海检查治疗身体需要一笔花销而一再推迟;2009年购买一双200元的“蜘蛛王”皮鞋,却是他有生以来买的最贵的一双。他在日记中再三要求自己“穷要穷的有骨气”,在遇到经济困难时,他宁向家人、朋友借钱,也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法庭驻地的馆店老板多数不认识他,而辖区打赤脚的农民却与他很熟。可以说,他在工作中真正苦了自己,甜了百姓。

  来源:江西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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