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防部拟修法纯洁官兵队伍

发布时间:2018-03-29 16:05 | 来源:中国军网 国防部网 2018年3月22日 第04版 | 查看:542次

■肖景光

据俄《消息报》报道,今年年初,俄国防部制订了俄罗斯联邦《兵役义务与服役法》修正案,目前正在与内务部、联邦安全局等其他有兵役的强力部门进行会商,其实质在于简化程序,使指挥员有权将那些犯有泄露公务信息或者败坏军人荣誉和尊严的人从部队行列里开除出去,这些行为包括酗酒、吸毒、行为不端、贪污受贿和泄露非保密公务信息等。

俄现行《兵役义务与服役法》没有规定因为贪污受贿和泄露公务信息等行为而开除军人的情形,也没有规定对败坏军人荣誉和尊严的行为实施处罚的条款。俄国防部法律修正案称,现行法案并没有将上述行为列为违法,只是在《兵役义务与服役法》第51章第2条规定了开除军籍的所有情形,里面规定了十多项具体条款。俄国防部计划先从小处着手,对第6款第1项(“破坏与服役有关的禁止、限制和职责规定的行为”)再增补1项,表述为“抵御贪污受贿行为”,此外,再单独设立2项,分别为“犯有败坏军人荣誉和尊严的行为”“犯有泄露公务信息的行为”。此后,国防部再转向主要的修法工作。

俄联邦总统公民社会发展和人权委员会工作小组组长克里文科指出:“‘败坏军人荣誉和尊严的行为’这个概念需要在法律条文里进行明确阐述,列出所有此类违犯行为的清单。现行条例没有指出哪些行为属于此类情形,导致这个概念可以做各种各样的解读。有关公务信息的条款也是如此。以前就发生过此类情况,上级指挥员对士兵和军官向军事检察院的上诉看法完全不一样。”

据介绍,在俄罗斯,因为破坏声誉的行为而开除军人的做法由来已久。早在苏联时期,军官就有可能因为“破坏军官崇高称号的过错”而被迫离开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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