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4 09:28 |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18-03-21 15:18 | 查看:789次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其中,党中央机构改革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
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2、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3、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
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
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
5、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
6、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不再保留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7、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8、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不再保留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
9、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公务员局。
11、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
12、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
13、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14、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宗教事务局。
15、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16、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7、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
有关职责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
18、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19、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20、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据新华社电 整理: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建广 王威)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