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要有“仪式感”

发布时间:2018-03-05 22:15 | 来源:吉林日报 2018-03-05 08版 | 查看:1126次

  陈佳丽

  近日中组部下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其中“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等要求,再次对组织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和政治性进行了强调。笔者认为,要增强组织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和政治性,就必须赋予组织生活一定的“仪式感”。

  现代社会无论生活还是工作,我们都在追求快捷和方便,比如出门不带钱包,任何形式的消费只需动动手指,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扫一扫便可完成。这种网络时代的新习惯,甚至漫延到党费的交纳上,有的托人代交,有的用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甚至有些运营商开发出了代缴党费服务。不仅是党费收缴,大家过组织生活会也越来越追求“便捷化”,个别党组织为节省时间、少做工作,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环节能省则省、会前不再开展集中学习而改为个人自学、甚至借助社交平台组织“线上”生活会等等,导致组织生活会的“存在感”越来越低,变得可有可无。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交党费乃至过组织生活,对于党员来说,绝不是一件可以去想方设法“便捷化”的事,更不是“多此一举”的“麻烦”。每年的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每一名党员涤荡思想触及灵魂的一次洗礼,更是党员应尽的义务。组织生活必须具有一定的“仪式感”,“仪式感”应该成为党组织生活的“新常态”。通过这庄严神圣的“仪式感”,党员的身份认同感、组织归属感、集体荣誉感才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强化。党员每过一次有强烈仪式感的组织生活,就唤醒一次个人的党性自觉和党员意识,在心中种下从严组织生活的种子,增强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给组织生活会赋予一定“仪式感”,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关键在于严把程序关,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做到全员覆盖、全员参与;会议过程坚持不简化、不变通、不走形式;会后整改全程留痕、全程纪实。做到规定程序一步不少、规定动作一个不漏,真正让组织生活会成为引导党员联系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检查自己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的“利器”。

  给组织生活会加点“仪式感”,党员干部还需要秉持庄重、端正的政治态度参加组织生活会。我们都不妨扪心自问:自己一直以来是以怎样的态度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如果没有一颗虔诚之心,参加组织生活会就不可能“在状态”,甚至会产生被迫、无奈之感,进而敷衍了事、草率应付。有了这样一颗庄重的心,组织生活会才能真正起到“除尘”“过滤”作用,及时阻挡不良风气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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