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1 16:14 | 来源:央广网 2018-02-04 19:22:00 | 查看:869次
央广网北京2月4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今天(4日)发布。《意见》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对当前和长远的农业农村工作作出总体规划,提出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等一系列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介绍,既管全面、又管长远,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相比此前14份一号文件最大的不同。
韩俊表示,中央一号文件2004年以后已经发了14个,包括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等等,它聚焦一个具体方面。乡村振兴战略包含了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它是要对整个三农工作,对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全面部署。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韩俊强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在实现“产业兴旺”的过程中,要确保乡村经济的多元化。要鼓励在乡村发展环境友好型的企业。没有多元化的经济结构,乡村就靠农业的话,农民就固守在这一亩三分地上,只能是受穷。新的表述是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鼓励在乡村兴办环境友好型的企业。
产业要兴旺,“质量兴农”战略必不可少。《意见》指出,要制定和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建立健全质量兴农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我国农业经济中农民的经营规模比较小,和专业农户相比,与现代农业结合就处于一个不利的状态。让留在农村的农民逐渐转变为新型的主体,成为专业农户。
《意见》要求,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政策要如何助力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不能追求大规模经营,但目前一家一户小规模确实难有高效益。下一步,对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将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以此促进小农户增收,“鼓励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规模效益。要把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鼓励各地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合作社,引导推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带动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
《意见》明确,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针对农村承包地,要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针对农民宅基地,将探索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韩俊指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房屋的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强调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向农村,使农民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文化、教育等产业的有效载体。要严格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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