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30 13:53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07-18 | 查看:1267次
安徽泾县查济村是我国保存完好的徽派古村落之一,是著名的古民居旅游景区。十余年前,村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村民经常闹矛盾,葛彬老人感到,人文环境不好会给村子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他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广大村民都懂得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素质,有一个和谐守法的环境。带着朴素的想法和良好的愿望,66岁的老人从此坚定地走上了漫漫义务普法之路。(中国文明网)
俗语有云,“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是因为,老年人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他们丰富的阅历,对于指点年轻一辈的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当他们现身说法时,这样的指导意义也就更为鲜明。葛彬老人就是这样将义务普法作为自己老有所为的核心内容,并乐在其中,坚持十多年,给所有老人树立了“老有所为”的标杆。
葛彬老人标杆意义在于他虽年近古稀却依然想着学习知识并展示知识。“活到老,学到老”的古训在他的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为此,他不仅自费借阅、订阅、购买刊载法律知识的报纸杂志,而且还自己动手办理法制宣传墙报。经过这样一段时间的“学中做”“做中学”,葛彬老人已然成为当地的“法律达人”。他不仅能够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调解当地民众的纠纷,更是成为当地民众法律咨询的对象。
葛彬老人标杆意义更在于,和一般老人的“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不同的是,他的“所为”与“所乐”,并不仅仅是为了丰富自身的晚年生活,而完全是将自身的“所为”与“所乐”建立在服务民众的基础之上。葛彬老人在丰富晚年生活的同时宣传法律、调解纠纷,从而引导着越来越多的村民遵纪守法,让当地社会状况呈现出一片祥和气象。
两千年之前,圣人孟子就已经提出了著名的“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伟大理念,而葛彬老人就是以十多年如一日的义务普法践行着这一伟大理念。因为热爱生活,他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彰显了老骥伏枥的进取精神;因为关爱民众,他义务宣传法律知识,为当地营造守法和谐的氛围;因为奉献与执着,老人的义务普法已经坚持了十多年,在那一架简单而又实用的出墙报用的小木梯陪伴之下,葛彬老人在义务普法的道路上,洒下一片灿烂的余晖。(高林)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