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4 18:47 | 来源:人民日报 2017年06月12日 19 版 | 查看:1753次
■企业盼望政府在清理涉企收费时,别忘了那些看似“市场价”实为“垄断性收费”的费用,对各种“指定”“特许”“授权”“唯一合作方”保持足够的警觉性
附着在电价上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被取消。随之而来的,将是电价的下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对收费负担格外敏感。这样实打实的降成本举措,企业打心眼里欢迎。
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国家从去年起多次出台措施,降低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油、气、水、电等垄断性收费首当其冲。不过,相比这些摆在明处的收费,企业希望有关方面也要关注那些披着市场化定价“外衣”的垄断性收费,多给企业减减负。
特定区域的服务价格怎么如此高?制造业企业提起车站、港口这类区域往往一肚子苦水。从车站入口到装车处,几百米的短距离运输,只能交给指定的企业来完成,运输费用高得离谱。港口理货,不算复杂的业务,无奈只有一家企业开设,价格没的谈。
特许经营怎么成了“垄断”?有企业每年要排放几十吨废水,当地却只有一家政府指定的废水处理公司,价格高出市场均价近一倍。上千家企业的废水都要挤到这一家特许经营商来处理,再高的价格也只好默默接受,想要及时处理还得找关系打招呼才能“插队”。
这些费用,是高是低?在提供服务方看来,享受服务就该支付费用,这些费用不能算作“涉企收费”,而是服务的“价格”。就像企业要花钱购买原材料、雇用劳动力一样,企业对服务也理应支付相应的成本,来自于政府的“有形之手”不宜介入。但在企业看来,这些服务“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具有明显的垄断性。面对收费主体,企业没有选择的空间。面对服务价格,企业没有谈判的余地。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总是有高有低、有起有落,企业可以各取所需,想办法争取优惠、开展合作。但垄断性服务的价格,则是定多少企业就得付多少,基本上只涨不跌,与“价廉物美”无关,连“优质优价”都做不到,多数情况下是“强价格、弱服务”。任何服务都有成本。垄断性企业则天然缺少降低成本的动力和压力——没有竞争,不怕亏损,成本增加了,可以很方便地通过抬高价格而转移。这种所谓的价格,已不是市场竞争形成的均衡价格,实质上属于提供服务方利用排他性地位而收取的超额费用。
正因如此,企业盼望政府在清理涉企收费时,别忘了这些看似“价格”实为“垄断性收费”的费用。这并不是要求政府对其直接定价或者强制降价,事实上这类服务林林总总、伴随着新产业新领域层出不穷,政府不可能一一盯着。降低这类收费,关键是要引入竞争。提供同样的服务,一家变5家、10家,即便都不想降价,最终还是会有某一家打破坚冰率先降价;即便成本真的增加了,提供服务方首先会想方设法自身消化,以保持价格的吸引力。有了竞争,企业为服务所支付的费用才真的是市场价格。
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正加速推进。时至今日,那种整个行业、全部业务链都是垄断的领域已是少之又少,政府直接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也已寥寥可数。但是,各种“指定”“特许”“授权”“唯一合作方”在经济领域却不少见,给企业增加了不合理负担。降低成本、清理收费,相关部门要对种种“指定”保持足够的警觉性——是不是排他性的?其自主定价是不是垄断性价格?“指定”本身是否合理?其间是否有利益输送存在?政府的确不宜过多地直接干预价格,但是,清理不必要的障碍、完善机制以鼓励竞争,毫无疑问正是企业期望政府来做的分内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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