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7-05-11 08:51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04-07 | 查看:1481次

  日前,省文明委下发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第六届广东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活动安排,各界群众、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以及单位、团体都可直接向各地级以上市文明委、省军区政治部、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据了解,2007年以来,我省已经评选表彰五届省道德模范,推出了丛飞、赵广军、郑益龙、李玉枝、陈如豪吴清琴夫妇等一批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的道德模范,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有力促进了我省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根据省文明委部署,本届活动将评选表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类道德模范,最终评定10名广东省道德模范、10名广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并将10名广东省道德模范优先作为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中央评比。为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面,各地级以上市文明委,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部等部门都将通过适当方式,接受各界群众、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自由推荐以及单位、团体推荐候选人。其中,省文明办从4月7日起到4月14日接受社会推荐,有关推荐活动指引和表格可在岭南文明网公告栏下载。

省文明办关于社会各界推荐第六届广东省道德模范活动指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第六届广东省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影响广泛、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战略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推荐类别及标准

  1.推荐范围。凡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我省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已经当选为道德模范的不再推荐评选。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南粤楷模”“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在五类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推荐类别。道德模范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推荐时必须按照类别对应推荐,每个公民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3.评选标准。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有力推动形成和谐友爱、向善向上、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实施步骤

  1.推荐候选人。各界群众、单位、团体可根据省道德模范推荐类别及标准,实事求是推荐候选人,每人、每单位可推荐各类别候选人1名,合计不超过5名。

  2.上报候选人材料。各界群众、单位、团体填报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其中个人推荐要求实名举荐并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单位、团体填报要求加盖公章。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要每人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于4月15日前报省文明办,邮寄地址:广州市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省文明办,邮编:510082;联系电话:020—87185241,传真:020—87185210,邮箱:gdsddmf@126.com。

  附件:第六届广东省道德模范推荐表

  附件:第六届广东省道德模范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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