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落实3800亿元减税政策 增值税税率13%档取消

发布时间:2017-05-02 21:32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7年04月20日 第01版 | 查看:1006次

本报记者 周潇枭 北京报道

4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六大减税举措。

新颁布减税政策,加大了对科技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政策倾斜,体现了鼓励创新创业、积极就业、养老保险等政策取向。

六条减税政策,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再减税3800亿元。

增值税税率从四档简并为三档

六条减税政策,大部分是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落实。

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面临着增值税进一步优化的问题。增值税13%这档税率覆盖行业比较有限,从改革实施角度来看,取消13%这档税率相对容易实现,影响范围不会那么大。

张斌进一步表示,由于增值税环环抵扣的机制,若农产品从原来13%的税率降低到11%,意味着下游企业如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获取的抵扣税率降低到11%,进项税的减少,会导致企业税负上升。为了避免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税负上升,政策表示要维持原有抵扣力度不变,即允许继续按原来13%的进项抵扣。

这次会议还落实了政府工作报告中其他减税政策。如,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小微企业创造诸多就业岗位,鼓励研发与我国创新导向战略一致。这次减税政策中,还有“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的部分政策,也反映了鼓励就业创业的政策导向,如“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鼓励创投投资科技型企业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列出了一些新的政策。

如“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张斌表示,这是鼓励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政策,限定在创投企业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对投资这些企业的创投企业也是一大鼓励。进行创业投资,除了机构外,还有个人投资者进行的“天使投资”,所以7月1日将政策覆盖面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投资的科技型企业。

张斌指出,由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死亡率很高,风险很大,没法依靠常规银行信贷进行融资,创投企业给予初始资金是很重要的融资手段——这项政策其实是针对性很强的扶持措施。虽然很多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难以盈利,但是70%的投资额抵免所得税仍是很有力度的政策。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如何可持续运行是一大问题。学界普遍共识是,养老金有三大支柱,一是强制性社会保险,二是企业年金,三是商业养老保险。给予商业养老保险一定税收扶持政策,以鼓励这部分资金的壮大,早已列入改革议程。

2015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天津等31个城市试点健康保险产品的递延纳税。此次试点政策得到推广,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 “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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