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1 21:00 | 来源:安徽日报 2014-10-31 06版 | 查看:674次
当年农民袁大明在集体劳动时失去了右臂,但他以村为家,默默致力于身边的公益事业30年——
本报记者 罗宝本报通讯员 汪昌化
村里的路破了、桥毁了,他自掏腰包修桥补路;村民的农田无法灌溉,他拿出微薄的积蓄帮助修水渠、铺砂石机耕路;家长外出打工,农村孩子上学不方便,他主动把孩子接到路边送上校车……
他叫袁大明,是天长汊涧镇时湾村桶沟村民组村民,他用行动感动了身边人。他说:“为村民干事,心里总是暖暖的。 ”
袁大明1954年出生,6岁就没了母亲,15岁时父亲也去世了,是在乡亲们照顾下长大成人的。因此,袁大明把集体利益看得高于一切。 1979年9月的一天,在用脱粒机为生产队的晚稻脱粒时,因连续干了6个小时,身体极度疲劳,一根混在稻穗中的捆绳将袁大明的右臂绞进了脱粒机。三天后,袁大明醒了过来,但失去了右臂。在袁大明极度沮丧的时候,一名村干部对他说:“大明,你要记住,桶沟生产队就是你的家,你的胳膊没了,大家的胳膊就是你的胳膊。 ”他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之后,村里将他列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并安排他检查生产队的田埂、道路。后来分田到户了,袁大明还是坚持义务为大家修桥补路,一干就是30多年。
平日里,不管村民之间有什么矛盾纠纷,袁大明总会想方设法从中调解,而村民们总是愿意听他的。 1995年,村民李长山长期外出,袁大明受他的委托,照看他位于路边的家。当看到附近的村民常常为了购买生活用品需要跑远路,他就在路边办起了一个代销点,以相当于批发的价格销售。 “我不为赚钱,只图为大家行个方便。 ”袁大明说。每逢开学,一些学生因为家长在外打工而不能及时缴费报名上学,他就主动跟学生们联系,替他们代缴学费,及时上学。由于当地离镇区较远,很多学生上学要乘车,袁大明就利用住在路边的便利,主动替那些不能及时接送的家长承担起接送学生的任务。
作为一个肢残五保户,袁大明积蓄并不多,但他省吃俭用,将积攒下来的钱用于公益事业。2008年,村里集资挖当家塘,塘挖好后才发现两侧的路没考虑到,村民出行不便。袁大明二话没说,自己出资为大家铺了一条砂石机耕路。2013年,在村里的灌溉干渠修好后,发现还有远离干渠的部分田地得不到灌溉,袁大明当即自掏积蓄数千元修建了一条灌溉支渠,使得全村都解决了灌溉难题。2011年起,由于村民大多集中到居民小区居住,各种垃圾也随之增多。袁大明不声不响地做起了义务保洁员,并于2012年自己出资建起了垃圾池,还义务负责垃圾清运,保证了小区洁净。今年,袁大明所在的时湾小区建成了却没有路灯,他又独自拿出全部积蓄14700元为小区架设了标准路灯14盏、照明线路700米,自己负担照明电费。每当看到老人们牵着孙儿沿着明亮的路灯遛弯时,袁大明的心里也洋溢着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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