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 少数贪腐干部缘何“不收敛不收手”

发布时间:2017-04-19 16:37 | 来源:瞭望 2017-03-30 | 查看:1877次

  ◆ 2015年以来,64%被查处的中管干部属于“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之列

  ◆ 2015年2月13日至8月21日,共有60多名干部被查明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有16名省部级“老虎”、46名厅级干部

  ◆ 为何还有少数贪腐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原因有:

  存侥幸心理;

  纪律不彰、规矩不严、制度执行不到位;

  自恃级别高,认为反腐不可能撼动自己;

  与自身问题严重性有关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2月11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重庆市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巡视组组长徐令义指出,重庆“一些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突出,一些领导干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此前1月23日,湖北省武汉市通报,五年来,全市纪检机关立案6041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857人。全市共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案件4306件,占案件总数的71.3%。

  十八大以来,中央铁腕反腐、持续纠正“四风”,随着一个个“大老虎”被打,一批批“苍蝇”被拍,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但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  

  据统计,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覆盖了31个省(区、市)。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5年以来发布的数据看,64%被查处的中管干部属于“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之列,其中一些领导干部被指“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说,中央对少数贪腐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既说明当前腐败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也说明中央对反腐的认识非常冷静和清醒,不会生出松松劲、歇口气的念头,持续高压将是反腐常态。  

  “不收敛不收手”  

  本刊记者经过梳理发现,“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源自2014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专题座谈会讲话中提出,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四类领导干部。其中“不收敛不收手”位居首位。  

  2014年12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指出,“正风反腐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在中央三令五申、重重禁令强力纠正“四风”之下,仍有少数人处心积虑钻制度的空子,甚至费尽心思搞“七十二变”。  

  2015年2月13日,中央纪委接连公布四名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处理结果,其中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等三人被双开,山西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被开除党籍。在通报中,中央纪委首次使用了“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一栏目中,在对领导干部立案审查后,凡是经查明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均有明确标注。经媒体查阅该栏发现,自2015年2月13日至8月21日,共有60多名干部被查明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有16名省部级“老虎”、46名厅级干部。  

  从以往案例来看,对个别领导干部的案情表述更为详细。比如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斯鑫良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沈友军副教授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这句话,其实是对反腐政策的一个补充。其传达的信息是,党的十八大以前有贪腐行为,发现就会被查处。”  

  “‘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这句话,也是说给那些心存贪腐念想,却还在观望的人听的。这句话明白无误地告诉那些人,十八大以后,贪腐行为必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查处。”沈友军说。  

  侥幸心理是主因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十八大后少数贪腐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其危害不容小觑。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这些贪腐干部在客观上都是一种故意对抗,这种行为可能成为腐败的恶劣示范。  

  “在反腐这个问题上,人民的信心很重要。”沈友军说,“十八大以后,中央释放出来的明确反腐信号和切实反腐行动给了民众极大的信心。但一些贪腐干部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这种信心。”  

  那么,在十八大以来中央祭出的一系列反腐重拳下,为何还有少数贪腐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呢?  

  其一,侥幸心理是有些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的主导因素。

“腐败分子一般是机会主义者,总是有一种侥幸心理。”在沈友军看来,只要有一个自认为合理的理由或借口,就足以让一些贪腐干部继续冒险选择腐败。比如“收礼不是受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有事”等。  

  “有些贪腐干部抱有侥幸心理,低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沈友军说,“有的觉得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该缓缓气、歇歇脚了;有的认为反腐败可能只是一阵风,以中国之大,‘老虎’、‘苍蝇’之多,应该不会就那么精准地打到自己身上,等等。不收敛不收手,归根结底还是侥幸心理作祟。”  

  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四川省乐山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代荣,就是心存侥幸的现实样本。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他忏悔道:“我一度错误地认为,现在腐败的人很多,被查处的很少。我自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成为被查到的少数人。”  

  其二,纪律不彰、规矩不严、制度执行不到位是重要因素。

在李成言看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建立的制度要么束之高阁,要么‘看人下菜碟’,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度成了‘纸老虎’、‘稻草人’,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有些基层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仍没有深刻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往往表面上轰轰烈烈,导致一些腐败分子仍在顶风作案。”李成言说。  

  其三,个别贪腐干部自恃级别高,认为反腐不可能撼动自己。 

  比较典型的是,被称为“明星官员”的蒋国星,历任江苏省句容市委书记,徐州市委常委、睢宁县委书记,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他在忏悔书中,对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工作过程中结交了省级领导,认为他们就是我的靠山、保护神。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们肯定会站出来为我讲话的。这种想法让我有些有恃无恐。”  

  其四,有些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还与自身问题严重性有关。他们明知问题严重,只能横下一条心,硬着头皮“一条道走到黑”。  

  破除腐败“场”效应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成绩有目共睹,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当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少数贪腐干部不收敛不收手,正表明反腐败任重而道远。  

  “之所以有些人还敢顶风而上,是因为还有制度缺陷,这需要反腐制度的完善,把腐败关到制度的笼子里。”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李和中认为,“但编制笼子还需要过程和时间。”  

  “要重点打击说一套做一套的‘两面人’,努力营造良好政治新生态。”李成言说,“通过正风肃纪、反腐肃贪,严肃惩处一批不收敛不收手者,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编织有效的反腐防腐机制。”  

  “少数贪腐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再次说明党的建设是一项久久为功的战略工程,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歇。”在李成言看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只要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查,随着腐败存量的进一步降低,惩治的威慑效应就会持续增强和扩大,“顶风”作案者也就会逐渐收敛收手并最终收心。 

  十八大以来,中央一方面严肃惩处了一批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一方面强化依规治党,并将“对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纳入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之中,彰显了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明底线、亮红线、守高线,破除腐败分子的腐败‘场’效应。”李成言说,“反腐不能有认识上的模糊地带,既要让腐败分子付出代价,又要肃清‘流毒’,这需要以反腐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党纪的底线和用权的红线,坚持高标准,在干部队伍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要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纪律意识,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李成言说,“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既需要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更需要切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纪律,提高制度的威慑力,及早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沈友军说,“各级党组织必须把主体责任真正扛起来。要通过健全约谈、督查、报告工作、述职述廉、问责追究等制度,真正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要重修身、树信念,破除腐败病态心理。”沈友军说,腐败分子经不起诱惑,出现欲望恶性膨胀的病态心理,就在于理想信念的缺失。要通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营造“不想腐”的社会文化氛围和精神世界。  

  “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沈友军建议,“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坚决淘汰一批动机不纯、心术不正者;把严肃纪律作为治本之策,守住纪律这个底线,穿越底线必惩,强化‘不能腐’;通过完善干部入口机制,补充一批充满正能量的新鲜血液,形成正向的后备人才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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