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内鬼”向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报信(2图)

发布时间:2017-01-08 21:32 | 来源:法制晚报 2017年1月5日 A16版 | 查看:2183次

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被双开 中纪委反腐专题片披露其对抗组织审查细节——

  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 袁卫华

  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曹立新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洪鹏)  昨天下午,中纪委通报了对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的立案审查结果,其中提到,其“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黄兴国向谁打探涉及他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此,昨晚播出的中纪委反腐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给出了答案,披露了黄兴国对抗组织审查的细节:黄兴国主动、多次与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接触,请袁卫华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同时也套取、打探关于他本人的一些问题线索。对于黄兴国的“需求”,袁卫华都一一奉告。

  故意透露案情 助父亲承包大工程

  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 袁卫华

  2014年到2015年,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此阶段,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案和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案(杨曾任天津市副市长),先后案发。

  专题片称,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多次主动与袁卫华接触,请袁卫华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打探武长顺案、杨栋梁案的相关信息,同时也套取、打探关于他本人的一些问题线索。

  对于黄兴国的“需求”,袁卫华都一一奉告。片中披露,袁卫华是中纪委系统内的一名“10亿内鬼”。

  袁卫华现年37岁,曾经是家乡的高考状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高材生,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要案,还曾立过功受过奖。可是从2004年起,他开始用手中掌握的工作秘密做交易,故意泄露案情,换取工程项目等利益,再转手交给其父的工程队。

  袁父的工程队因此快速成长,从三五个人的小包工队,发展成当地有名的承揽工程专业户。袁卫华则要求父亲订立遗嘱,写明“将家庭财产全部给大儿子袁卫华”。2004年以来,通过如此“卖案情”,甚至泄露重要案件的初核方案、审计报告、调查报告等,袁卫华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

  袁卫华回忆,2004年,他第一次主动向某副部级干部泄露举报内容时,很忐忑,“我是科级干部,他是副部级干部。但是在一张嘴的情况下,竟然我成功了,这样就真的是有一种一发不可收的感觉了。”

  办大案后被拉拢 帮山西落马干部升官

  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曹立新

  昨晚的专题片还披露了长期联系山西的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落马的细节。

  曹立新曾任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等职务,2014年被免职调查。他曾经在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工作十多年,担任过六室三处处长,长期联系山西省。2008年的9·8山西襄汾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曹立新是主要调查人员之一,在山西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

  “曹立新他在联系的地区办了很多大案要案,是有相当影响力的。”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曹春霞介绍说,“一些各怀心思的人纷纷地去拉拢和腐蚀他。”

  曹立新联系山西期间,正处于山西政治生态恶化的时期。上述专题片介绍说,对于一些人想和自己拉近关系,但对于一些饭局吃请,曹立新觉得碍于情面也不好拒绝。而后来主要的行贿人,几乎都是通过饭局结识他的。

  曹立新在镜头中说:“深入到地方来开展工作,特别涉及工作对象的,包括吃请,包括聚会,包括一块喝茶这些事情是绝对不应该参加,我就是后面没有坚持不懈把这样的事情做好,现在非常后悔,悔之晚矣。”

  专题片的解说称,这样的饭局绝不只是吃饭这么简单,不少人怀着各自的心思而来。山西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原纪委书记冯朝辉就是其中之一,他结交曹立新,打一开始就目的明确——帮助自己晋升职务。

  冯朝辉说,“想一定把自己和他的感情也好关系也好拉近。经过临汾这个襄汾溃坝事件,他在这负责查办这个案子,在山西的影响已经很大了。只要他愿意给山西省的任何一个领导打个招呼,那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饭局上结识曹立新后,冯朝辉经常找各种机会和他见面,从吃饭喝茶,到过年过节送卡送物,直到有一次直接送了十万块钱。

  “当时也是死活不要,但是也是禁不住我硬劝,给他扔到车上我就走了嘛。” 冯朝辉说。

  专题片的解说称,到曹立新被调查时,已经先后多次收受冯朝辉的钱财,而冯朝辉也通过他打招呼,获得了职务上的提拔。最终,冯朝辉因其它问题被调查,也把曹立新交代了出来。

  与被关押女市委书记串供 3领导干部协助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原省长 魏宏

  上述专题片指出,2016年1月,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原省长魏宏被立案审查,作为一名落马的省部级干部,这一消息已经广为人知。而并不广为人知的是,2016年2月,中央纪委成立调查组,对魏宏和四川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案件开展了“一案双查”。

  在此之前,2014年11月27日,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已对李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之后,2015年4月24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佳决定逮捕。

  不过,中央纪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李亚群在专题片中谈到,“我们在审查魏宏的问题的时候,发现魏宏对有关的违纪事实拒不承认,有的避重就轻,同时我们感觉到其中应该是曾经跟李佳进行过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李佳本人的口供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应该是在这个过程当中,跟魏宏有过这种信息方面的沟通,进行过串供。”

  李佳人在看守所看押,如何能和魏宏进行串供?专题片的解说指出,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有“内鬼”帮忙,“一案双查”由此展开。

  最终调查发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3名领导干部从中帮助串供。此外,还查出四川省纪委调查李佳案的负责人、四川省纪委原副书记李世成,曾三次和李佳单独见面。李世成在专题片中反思:“我就很错误地认为,不涉及秘密就可以,确实没有意识到,政治敏锐性就是不强。”

  专题片解说道,李佳由于自身存在问题,听到风声后感到紧张,约李世成见面,想观察和打听自己是否会被调查。

  专题片解说道,李佳由于自身存在问题,听到风声后感到紧张,约李世成见面,想观察和打听自己是否会被调查。按照规定,调查人员如果要和调查对象接触,一是要报经领导批准,二是必须有两人以上,目的就是要严防跑风漏气的可能。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违背程序和规定,就必须严肃问责。

  李世成表示,“我当时的想法和行为是不对的,甚至是错误的,给我警告处分,我是服从这个处理决定的。我自己现在的工作当中遇到什么问题,我就得在这方面多根弦,就得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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