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初评产生20名候选人(组图)

发布时间:2016-11-28 16:23 | 来源:河南日报 2015-11-04 06版 | 查看:2466次

















 

  由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法学会主办,《河南日报》、大河网承办的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自今年8月份启动以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共收到省直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推荐的90位人选。由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人大、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学会相关人员以及法学专家组成的初评组认真审阅了90人的事迹材料,经过两轮投票,最终评选出20名候选人。

  即日起,《河南日报》、大河网等媒体将集中推出他们的事迹(以姓氏笔画为序),大河网同时开通投票平台,邀您选出10位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

  投票方式:采取专送或邮寄信函投票以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投票时间:从2015年11月4日开始,到2015年11月10日截止。

  投票范围:20名候选人。

  投票办法:采取信函投票的,请剪下11月4日《河南日报》上的选票,按要求填写后,于11月10日前专送或邮寄到“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王芳收”(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邮编:450003,联系电话:0371-65900370)。邮寄信函的投票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复制的报纸选票为无效票。采取网络投票的,可登录大河网或直接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行投票。电脑IP地址须在河南省范围内,且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投一次,多投无效。每次可选取10人或少于10人进行投票,超过10人则投票无效。

  投票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投票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如果您发现候选人中有不符合法治人物评选条件或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请向组委会办公室举报,举报信箱为:hnszsb@sina.com。

  举报电话:0371-65900373。

  牛丙午,男,汉族,80岁,中共党员,巩义市站街镇社会法庭庭长、人民调解员。从1998年起,连续17年自费办《法律与生活》黑板报,每十天换一次内容。总结编写了《人民调解实务讲座》、《常用实用法律常识》等18种法律宣传资料,自费印刷3.5万册,无偿发放。河南青年报开辟《牛爷爷说法》专栏,开展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巩义市委组织部依托站街社会法庭以其名字命名“牛丙午党代表工作室”,调解民间纠纷,接待群众来访和解答法律咨询,在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起到了“连心桥”作用。其本人多次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省优秀社会法官、省离退休人员先进个人等称号。

  王军,男,汉族,44岁,中共党员,现任鹤壁市淇县公安局局长。他长期工作在刑侦一线,狠抓办案质量,使鹤壁市命案卷宗质量在2005年由全省倒数跨入全省前三名,并参与编写省公安厅出版的《刑事侦查卷宗规范》。2011年侦破全国最大“2.21”拐卖婴儿案,荣立个人二等功,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栏目等多家媒体报道。2012年以来,全局共办理刑事案件2177起,行政案件3256起,行政处罚1061人,未发生一起冤假错案,未发生一起因执法过错被责任追究的案件,执法质量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县局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15年2月县局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宋都调解》栏目,由开封市司法局、开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开封电视台联合开办的以析法、释法、普法、用法为宗旨,以提升群众法律素质为目的的综合性法治电视栏目。自2011年创办以来,共制作播出节目96期,累计播出622次,时长18660分钟。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5起,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7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43起,宣传法律法规80余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河南日报》、河南卫视等主流媒体予以报道。目前,《宋都调解》已成为推进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的高效平台。

  闫胜义,男,汉族,49岁,中共党员,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8年来,他坚守基层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7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其所办案件中,调撤率达85%以上,并根据多年基层审判经验,总结出“借力办案”、“法理并重”、“三调一判”、“心理暗示法”、“搬梯子下楼”等工作方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信任。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被中组部、中宣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获“2014感动中原”十大人物。其先进事迹先后被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00余家媒体报道。

  杨丰铭,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烨锋国际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筹资金400余万元,成立淅川法治艺术团,专兼职成员80多人,创作法治宣传类作品100余部,开展活动100余场,20万人次受教育。建立法治宣传创作基地、演员培训基地、法治宣传网络电视台等,以艺术表现手法演绎“举案说法”、“现身说法”、“情景再现”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购买LED新媒体宣传车及相关设备,在全县巡回演出播放;组建法治宣传微电影摄制团队,已拍摄法治微电影5部,其中所拍摄的为南水北调移民工作作政策法律解读的《移民村官》,在CCTV-7全国首届情系“三农”微电影大赛中获得优秀作品奖。


  陆咏歌,男,汉族,53岁,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一级律师。现任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郑州市金水区政协常委。1997年创办的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已发展成为我省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连续三届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执业30多年来,办理数千起刑事案件,多次参与刑事司法课题研究和全国知名高校刑事学术研讨,为全省重大立法调研项目建言献策,组建金博大公益律师服务团。捐资百万元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设立“金博大奖学金”。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被民盟中央授予民盟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等。


  陆保刚,男,汉族,42岁,中共党员,现任温县北冷人民法庭庭长。自2007年7月到北冷法庭工作以来,共接待群众和当事人7000多人次,审理各类案件1000余起。为解决辖区群众打官司交通不便问题,他建立便民法律流动服务机制,在辖区设立3个办案站,86个联系点,现场开展立案、调解等服务。建立便民“三引导(图、牌、卡)”机制,在法庭门口悬挂便民小黑板,搭建法官与群众沟通平台,小黑板制度在全省推广。个人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获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所在法庭两次荣立集体一等功,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周永胜,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现为固始县人民法院段集法庭庭长。他长期坚守基层法庭,28年来,共审理2000多起案件,调解率达70%以上,无一案件出现信访。资助两名寒门少年上了大学,使两个辍学少年重返校园。连续10年帮扶单亲女孩的义举,受到社会好评。多年担任段集中学法治副校长,为同学们上法治课成为段集法庭一条雷打不动的“铁律”。两次获个人二等功、四次三等功,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法官,河南省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多次获十佳政法干警。事迹多次被中国法院网、河南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法治讲堂》栏目,由河南省委政法委主办、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承办的大型电视普法栏目。自2013年8月开播以来,已累计播出节目110余期。节目组秉承开门办电视、做精品栏目的理念,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以案例剖析和新闻事件法律化解读的形式,讲述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内容与艺术形式统一,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宣传教化作用。栏目开播以来,在各电视台周末黄金时段收视排名一直稳居前列。目前该栏目已成为省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品牌栏目、精品栏目。2013年,省广电局对栏目进行通令嘉奖。2014年10月,获河南省法治节目评选栏目类一等奖。2014年11月,获得全国广电系统法治类节目最高奖“全国十佳栏目”称号。


  金素珍,女,回族,63岁,中共党员,宝丰县民族宗教局退休干部,现任宝丰县曲协副主席、县戏曲协会顾问、宝丰“三八”红姐法治宣传队队长。她2002年退休后,自筹资金组建了宝丰“三八”红姐法治宣传队。10多年来,累计演出1000余场(次),观众达百万余人(次)。编排的多个剧目被编入中华曲艺展览馆优秀曲目并录制成专题片。其事迹被《法制日报》、人民网以及《农民日报》、《中国县域经济报》、《河南日报农村版》、《老人春秋》、民主与法制网等报道。先后荣获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先进个人、省第二届119消防奖、第二届鹰城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被群众誉为“普法之花”。


  张文远,男,汉族,48岁,现任焦作市解放区焦南街道站东社区副主任、调委会主任。从事人民调解25年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76起,其中疑难民间纠纷147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59起,涉及2800人次,纠纷调成率达98%以上。坚持为辖区居民开展法治和安全教育,举办各类法治讲座50多场,受众5000多人次,在辖区播放法治教育类电影70余次、100多部。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我为和谐作贡献”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省十佳人民调解员、河南法制新闻人物,焦作市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焦作市十大感动人物、首届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银奖。


  张五星,男,汉族,61岁,中共党员,商水县司法局胡吉司法所所长兼胡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拖着残疾的双腿,进村入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0多件,化解50多起群体性械斗事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0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多件,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400多份;辖区15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及12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以安置帮教和矫治教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免费发放宣传资料6万多份,所在镇10年来没有发生因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先后被评为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省优秀司法所长、省模范司法所长等称号,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郭永,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豫北监狱三监区监区长。他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多次拒绝亲朋好友请托,保持人民警察的忠诚、清廉本色。积极教育感化改造罪犯,他的工作日志,记录着每名重点罪犯改造的经过。多年来经手办理罪犯减刑953人次,无一例出现问题。所在监区转化顽危犯50多人,没有发生顽危犯重伤、自杀、死亡等,做到监管改造零事故,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教育质量年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全国监狱工作先进个人,被河南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评为优秀青年卫士,多次被评为省优秀警官、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受到嘉奖。


  张春兰,女,汉族,46岁,中共党员,现任新乡市牧野区东干道办事处茹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茹岗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投资50多万元建成文化活动广场、普法学校。创办《茹岗新风》村级月报,开设普法专栏。组建老干部顾问团、帮扶、医疗、夕阳红、智残心坚等22支志愿者服务队;创建“红色网络教育家园”、“红色书屋”。茹岗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十佳民主法治示范村、省五好社区党组织。个人获全国妇女“双学双比”女能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五一劳动奖章、省巾帼标兵、省最美村官等。


  赵晓虹,女,汉族,47岁,高级教师,现任信阳市潢川县第三中学校长。注重依法治校和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学校开办法治视频课,受教育学生上万人次。与县法院联合开展“少年模拟法庭”,建设法治长廊、法治橱窗,举办法治征文、演讲、书画展、普法漫画展等活动。加强校园安保,在全县教育系统首家引进“校园卫士”系统,实现电子监控全覆盖。学校先后荣获信阳市师德师风先进校、信阳市平安校园示范学校、潢川县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多项荣誉。其本人先后当选信阳市第一、二、三届人大代表,潢川县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常委,省九届人大代表、省十一届妇代会代表,省国防教育先进个人。


  秦英林,男,汉族,50岁,中共党员,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按法律法规办事,促员工自觉守法,是秦英林做企业的原则。他坚持把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质量第一的观念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在企业设置法务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员工法治教育,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治教育常态化。注重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热心公益事业,出资100多万元,支持南阳市、内乡县普法艺术团开展普法宣传巡回演出。出资1500万元成立牧原教育基金,支持30余所小学建设。出资5000万元支持县实验高中建设。荣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称号。


  唐胜国,男,汉族,37岁,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10多年来,他始终战斗在反贪和公诉办案一线。参与研究死刑案件近500起,参与办理267起,主办83起,所提意见均得到法院采纳。办理反贪案件110余起,其中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省部级干部案件4起。其制定的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调取书证、查询金融财产信息、确认赃物、鉴定评估、押解、赃物接收、搜查扣押等16个办案标准和模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标准和模板在全国推广。10年来,5次被评为优秀党员,2007年被授予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商丘市睢阳区老年义务普法宣传队,成立于1991年2月,由离退休干部职工组成,现有9支队伍1300多人,其中年龄最大的88岁,最小的60岁。20多年来,他们坚持到学校、企业、社区、军营、宗教场所等地开展义务普法宣传教育,共举办法治文艺演出2560多场,送法下乡3400多次,受教育干部群众16万多人次,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7万多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40多件,劝阻较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事件35件。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称为河南普法的“亮点”和“名片”。其事迹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先后被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治保工作者称号,队员获全国、省、市表彰达243人次、获得192项荣誉。


  常景龙,男,汉族,46岁,中共党员,国际法学博士,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长期从事法学研究和教育,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发表论文十余篇,独著、合著和参著教材著作多部,其中《WTO之DSB报告执行制度论》为我国运用WTO规则参与世界经济新秩序构建提供了理论依据;《专利权穷竭制度构成及其法理学分析》为我国修改完善专利权制度提供决策参考。法治教育技能娴熟,被评为教学免督导教师,获全省教育系统教育技能竞赛二等奖。曾担任校辩论队教练,率队荣获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和团省委主办的大学生辩论赛第一名;常年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多次见义勇为,发明的“便携易藏多用攻防盾”,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

  薛宝君,男,汉族,51岁,中共党员,现任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从事基层消费维权工作20年,解答咨询千万人次,调解纠纷上千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1996年在全省县级电视台首家开办《3·15特别报道》栏目,在全省首创“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流动车”,2000年曾独自骑自行车走遍全国开展消法宣传,历时两年零四个月,行程4.3万公里,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消费者报》等全国上百家媒体誉为中国单骑神州维权第一人、维权勇士。先后获得河南省维权能手、中国3·15荣誉奖章。2014年,荣获“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30年贡献人物”称号。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