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5 20:51 | 来源:生命时报 2016年10月25日 第01版 | 查看:894次
本报驻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特约记者 张东秀 滕媛媛 文远 李珍 ●单祺雯
在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社会工作体系已经相当成熟,特别是义务社会工作(以下简称义工)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然而,在我国,无论从概念认知,还是具体践行,义工的发展都还比较薄弱,国外义工教育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
做义工才能上大学
很多美国孩子从上幼儿园开始就做义工了,美国家长经常对他们说:“没做过义工,就得不到社会尊重。”美国的医院、诊所、养老院及各种社会福利机构也给孩子们提供了很多适合他们的义工种类,比如,幼儿园或小学的孩子会在老师带领下,到附近的养老院与老人们做游戏;中学生会到幼儿园或小学,为小孩子辅导功课。
记者发现,除了尽自己的义务,美国学生之所以热衷做义工,还因为只有做过义工才能被大学录取。通常美国中学要求学生取得3学分的“社会工作”实践证明,否则无法拿到高中毕业证,也就不具备考大学的资格。学生参加20小时义工活动,可获得1学分。美国各知名大学在录取时,除了考察他们常规的成绩、特长等因素,还会考核他们参加义工的时间。做义工时间越长的学生,被名校录取的机会就越大。
今年6月,《赫芬顿邮报》对美国前32名的大学采访发现,在录取学生时,70%的学校愿意录取长期参加义工活动的学生,很多大学甚至青睐成绩中等、但长期从事同一种义工服务的学生。
立法要求公民做义工
为了将义工精神扎根于每位公民心中,德国政府早在1881年就立法,要求每位公民履行义务。
当时,德意志第二帝国皇帝威廉颁布了世界上最早的《疾病保险法》与《老人与残障人士保险法》,号召人们奉献爱心,参与国家推荐的义务工作,通常包括照护病人、基础设施建设等。虽然这项工作没有任何酬劳,但威廉皇帝称,义工工作者是一项“荣誉职务”,理应受到国家的尊重。
二战后,联邦德国经过多次修改《宪法》,里面明确号召民众自发照顾身边的卧床病人、残障人士及行动不便的老人。1954年,德国南部巴伐利亚州率先号召民众为自己的社区贡献力量。此后,联邦德国的各个州纷纷效仿,推出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为义工们颁发荣誉证书、补贴等。两德统一后,德国政府于1993年正式颁布《促进志愿生态年法》,号召各个年龄段的民众为国家贡献自己6~24个月的时间,参与社会义工工作。在担任义工工作期间,志愿者们可获得免费食宿、工服及一定数额的零用钱。根据德国《社会保险法》第159条的规定,这笔钱的数额不超过当年德国平均退休金的6%。义工结束后,他们还会获颁受德国《民法典》保护的荣誉证书。
2011年7月1日,德国新的《联邦志愿服务法》正式生效,规定未满27周岁的青少年有义务参加青少年工作机构、福利院、老人及残障人士护理机构等的公益活动。据德国联邦家庭、老人、妇女和青年事务部统计,2015年约有2300万德国人从事义工工作,占总人口的28%。
全家一起做义工
与美国的情况类似,加拿大也是“从娃娃抓起”的。不过,加拿大孩子做义工活动,不但充满了温馨的家庭氛围,更愿意从身边事做起。
记者了解到,加拿大孩子都是从幼儿园开始,在父母的带领下,参加义工工作的。加拿大几乎社区都有专门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根据本社区内的具体情况,安排各种义工工作。最常见的义工是“家庭活动星期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号召全体居民清扫社区公共环境、整理社区图书馆的图书,或帮助社区独居老人做家务。
记者在多伦多的邻居戴维的儿子杰米今年5岁。从儿子3岁起,戴维与妻子安娜每个月都会带着他参加各种义工活动,风雨无阻。首先,他们一家到住所附近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义工登记,然后,参加社区每个月组织的为老人读报、圣诞晚会聚餐,以及各种聚会的安排与打扫等活动。
加拿大还流行把家长与孩子共同烹制的饼干、面包、披萨摆在街头,为癌症、贫困儿童、孤寡老人等公益基金会募捐。加拿大人认为,与其实现宏伟的理想,不如脚踏实地,为身边的人送去温暖。
做义工是一项荣誉
每天,日本全国会发生3级以上的地震至少3次,每年会发生超过1000次有震感的地震。每逢灾害来临,日本人井然有序地撤退、救灾、重建,给各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灾后救援队伍中,大家经常看到各个年龄段的义工,他们一边安慰灾民,一边熟练地为他们解决各种问题,广受赞誉。
记者了解到,日本各级地方政府都设有“广报科”(相当于我国的宣传科),专门负责义工的管理工作。每年,日本各大电视台、杂志、报纸上,会大量刊登招募赈灾义工的广告,广报科也与专业的人才公司合作,对应征者进行考核与培训。
每当灾害来临,义工们就会尽快赶到灾区,为灾民发放生活用品、做饭、照顾老弱病残等。在日本,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过充当义工的经历,虽然他们每小时的酬劳仅为800日元(约合人民币50元),但他们表示,义工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奉献精神,这种荣誉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相比国外,中国义工发展问题不容忽视。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执行院长乌丹星表示,当前国内义工数量没有具体统计,且存在自发性强、组织分散、缺乏制度保障等问题,导致义工服务难以保持常态化和持续性。而且,人们对义工也存在诸多误解,“我曾亲眼见过,有人去社区做志愿服务,却被居委会给赶了出来,得不到尊重。”究其原因是,我国没有确立义工的合法身份,导致现有义工团体很难形成一支稳定力量。而国外为支持、鼓励义工发展,提供了很多支持政策和优惠待遇,在我国则什么都没有,全靠着一些“有钱、有闲”的人,凭着一股热情默默奉献。
一位资深媒体人在谈到这个话题时,也为我们孩子的教育着急:“中国的公益事业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他说:“在农村,很多农民对公益事业不闻不问。上世纪70年代,一到冬天,村民们一起挖水沟、修水渠、清淤泥,但现在村民都希望国家拨款或者给钱才去修;爱心企业家为村民无偿修路,可路肩却没人培土,村民还理直气壮地说‘不给钱谁干呀’。”在他看来,国家应尽快立法立规,向国外学习,从孩子抓起,强制大家关注公共事务,热心公益,这事关中华民族的未来。
乌丹星教授建议从两方面着手解决。一方面,推动立法,为志愿行为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呼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协助作用。在法律框架下,完成义工工作时间、内容、考核、支付体系、社会福利等标准的制定,充分发挥其社会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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