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18 22:33 | 来源:环球时报 2016-06-12 | 查看:814次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范凌志】美国驻华大使馆12日就“使馆牌照小客车剐蹭事故”独家回应环球时报记者。美国使馆表示,目前美国驻华大使馆正在跟有关部门联系,事件正在按照正常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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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警通报“使馆牌照小客车剐蹭事故”情况
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6月10日有网友发帖称,在三元桥驾车与一辆美使馆车刮蹭,下车交涉过程中美使馆车强行离开。今天凌晨,北京市交管局官方微博通报,6月8日接到报警,依法受理此事故,目前,交管部门正在依法调查中。
6月12日凌晨1时15分许,北京市交管局官方微博@北京交警 发文回应网传美国使馆车辆肇事一事。北京市交管局微博文章称,6月8日18时02分,交管部门接报警,在朝阳区东三环辅路三元东桥下,一辆使馆牌照的小客车与本市一小客车发生剐蹭事故。朝阳交通支队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处置,依法受理此事故,并已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目前,交管部门正在依法调查中。
据悉,6月10日23时许,新浪微博认证为“凤凰卫视记者”的博主@我是陈琳 发文称,“6月8号下午6点晚高峰,我驾车在(北京市)三元东桥下直行,被一左转车剐蹭,对方车不顾我交涉、欲强行开离现场,我下意识下车、试图阻住对方,被拽出数十米、扑倒在车流中,严重受伤,对方却扬长而去。对方车牌属美国使馆,警察叔叔说,恐对方有外交豁免权,在我大国土上也奈何不得它。”
6月11日,@我是陈琳也发微博透露,交警介入调查。
编辑:艾峥 校对:陆爱英
受害人回应“美使馆车肇事离开”:会尊重正常程序
疑似美国使馆肇事车辆
【环球时报记者 范凌志】10日晚间,一认证为某媒体记者的微博账号发文称,自己的车于8日在三元东桥被疑似美国使馆的车辆剐蹭,然而对方却扬长而去,车主本人还被拽倒,交警则表示对方或有外交豁免权,奈何不得。此微博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环球时报》记者11日通过微信跟这位女士进行了简短交流,她表示自己还在养伤,“警察说会调查,我还是尊重正常的程序。”对于其他情况,她并不愿多说。
记者已致函美国使馆询问此事,但尚未得到回复。知情人士表示,今天是休息日,可能回复会较慢。
受害人微博截图
记者发现,这条微博发于10日晚23点25分,在微博中,受害女士以“外交官在我国土可不守法?”为标题,表示“对方车牌属美国使馆,警察说,恐对方有外交豁免权。”
遇到外国使领馆车辆交通肇事,该如何处置?《环球时报》记者11日尝试联系处理此事件的出警交通队,但一直未能联系上。
记者查阅了2009年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其中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检验、鉴定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征得其同意,并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其不同意检验、鉴定的,记录在案,不强行检验、鉴定。需要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进行调查的,可以约谈,谈话时仅限于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内容;本人不接受调查的,记录在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收集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送达至其所在机构。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验、鉴定的,其损害赔偿事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对于“外交豁免权”的话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交领域学者表示,外交人员如果犯罪,驻在国一般是不会对他进行处置的,而是把他引渡回国,接受法律制裁。但这不意味着外交人员就可以在驻在国随意违法犯罪,“以我们以前的驻外经验,我们在国外如果遇到违章情况,照样是需要通过使馆统一缴纳罚款的。就这件事情来说,如果使馆车辆还对中国公民进行拖拽,这就涉及到人身伤害,需要通过外事渠道与使馆进行交涉,一些医疗费用也要由美国使馆来承担。”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朱锋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外交豁免权”只是限于刑事领域,民事纠纷根本涉及不到“外交豁免权”,应当承担的责任,一定需要承担。
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高级研究员周世俭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确实存在外交官在驻地国领土上不执行当地法规的情况,“比如交通违章了,却不交罚款,很多国家都出现过。”
“拥有豁免权并不是说外交官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周世俭表示,如果受到严重损失,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诉讼,法院传唤外交官时,对方也应到场。“如果情节严重,目前约束外国外交官员的方法主要是驱逐出境,这是很严厉的制裁,会影响到两国关系,而被驱逐出境的外交官也会受到自己国家的处罚。”
(大燕网综合@北京交警、新京报、环球时报-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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