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进行时(4图)

发布时间:2016-05-19 22:05 | 来源:济南日报 2016-04-28 | 查看:984次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第一项财税改革措施就是全面实施营改增,并且明确了具体时间表。5月1日,最后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进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所有货物和服务,包括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都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中。与营业税最大的区别在于,增值税仅对生产链条上增值的部分征税,将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进而实现鼓励企业协作分工,促进服务业发展以及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前不久,营改增相关文件已经下发,全市国税部门分行业、分类型,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政策培训活动。四大行业纳税人要深入研究营改增文件规定及其政策精神,采取积极措施加以主动应对。应对不当,企业可能会影响税收负担,甚至会造成涉税风险;应对得当,则会尽享税收红利大礼包。这对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完善税收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税负只减不增

  就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倒计时一个月的时候,李克强总理4月1日来到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考察全面实施营改增工作推进情况。李克强总理指出:“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我们给企业减负、减税实际上也是‘放水养鱼’,特别是现在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时候,我们这样做,把企业扶一把,将来都是很好的税源。另外,更重要的是把税制也统一了,避免重复征税,这样对长远发展有很大的好处。这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

  家住历下区的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最近想卖一套房子,当他听说了营改增正在推行时,让他犯了愁,拿不准卖房后到底缴纳营业税合适还是缴纳增值税合适。带着疑问他找到税务人员咨询。历下国税局税政科长马明波说:“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来看,相同的房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负能减轻一点。”“为啥呐?”,张先生问道。马明波说:“就个人卖二手房来说,比如同样是价值100万元的房子,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基不一样,营改增以前,缴纳营业税是房款直接100万乘以5%的税率,应缴纳的税款为5万元,而增值税是用不含税的销售额乘以5%,增值税基是:100万除以(1+5%)等于95万多,然后再乘以5%的税率得到应缴税款为4.75万元,看似计算方式复杂了一些,但是您所缴纳的税款的确减少。并且二手房交易时,营业税采取的政策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样的政策也适用于增值税,您不必担心营改增实施后这一政策会有什么变化。”

  深化合作便捷缴税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的实施,也为国税、地税深化合作提供契机。4月22日济南市国税局、地税局召开 2016年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发布2016年国地税44项合作事项,举行营改增户籍交接仪式和合作征收协议签字仪式。这次会议是继国地税合作规范颁布以来我市召开的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同一天,济南市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举办专题培训会,为济南市地税局营业税处、征管处及各代开网点相关人员重点培训增值税原理、增值税发票及代开相关政策以及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目前,高新、天桥、平阴、商河国税局、地税局已实现共同入驻县区政务中心,自5月1日起其他单位在服务大厅互设窗口、互派人员,实现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的联合办税服务;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国地税合作项目上,由原先的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代开发票等24项业务,扩展到163项业务,实现除退税等复杂业务外的全面联合办理,让纳税人真正体会到“进一家门、排一次队、办两家事”。两家税务机关的一系列合作措施,确保了“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济南市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靳炫说:“随着5月1日的日益临近,也有不少市民关心卖二手房的缴税地点的问题,营改增以后个人卖二手房的缴税地点不会改变,济南市包括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和高新区的个人卖房缴税业务,还是到济南房产大厦的地税窗口办理,其他各县区到属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从5月1日起,出售二手房的个人在上述地税局办税场所缴纳完税款以后,就会领用到增值税发票。

  培训辅导互动忙

  4月22日上午,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礼堂的门楣上,悬挂了标有“济南市国税局营改增纳税人培训会”字样的横幅,礼堂入口处,国税工作人员一字排开,一边将营改增辅导资料和矿泉水递到学员的手中,一边引导大家有序进场。

  济南市纳税服务处副处长霍斌说:“今天来听课的大多数是营改增企业的财会人员,也有部分企业负责人,2400个座位都坐满了,我们准备利用两整天时间开展培训,根据营改增试点行业不同类型、需求多样的特点,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对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行业、生活服务业分不同场次开展集中讲解,就如何使用税率、如何进行申报和网上申报、如何规范化操作等热点问题进行培训。同时各区县局也正在同步开展培训。

  泉城路某商务中心四楼会议室。历下国税局工作人员姜晨说:“今天我们这边本来预约了40位纳税人来听课,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得60多人了,有几位纳税人都搬着椅子坐到会议室门口了。”

  “算上这次,我和同事已经听了四场营改增政策培训课。”山东华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金会计对记者说。据了解,她单位是地处于高新开发区的一家建筑安装企业,为熟悉和掌握相关营改增政策,不惜辗转于济南市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局、历下区国税局、天桥区国税局举办的培训班和纳税人讲堂听课。金会计说:“快一个月了,各级国税局都在办培训,我很留意国税局网站和微信圈里的授课通知,培训挺有针对性,像营改增综合知识,分行业和规模的政策都有专门培训班,甭管哪个区的培训我都去‘蹭课’,因为行业关系,仅是建筑行业的培训我就参加四次,为学政策我们老板也支持,每次我还准备问题去,现场向授课老师提问,现场咨询问题的很多,老师回答不过来的就汇总起来,随后在微信朋友圈里反馈,挺方便的。”

  济南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孙静说:“现在不是流行一句话吗,叫做‘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但是我们不怕重复,近一个月我们单位有的同事进行了10多回互动授课,我们的目标是直到纳税人掌握和满意为止,现在市局和各基层局的业务骨干除忙日常工作以外,都在忙着备课和讲课,有的基层局还特意租用培训场所,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来给纳税人讲课,这些都免费向纳税人提供。全市涉及营改增纳税人10万户,的确不可能一个不漏地面对面交流,几个同事分别加班加点录制了培训视频,上传到济南市国税局网站供大家在线或下载收看,并同步在济南国税微信中分享给大家。”

  为了圆梦早筹划

  “房地产公司出租给某酒店1栋楼,并对其开出了11%的增值税发票——某广告公司在该酒店开会,酒店为广告公司开出6%的增值税发票——广告公司又给上述房地产公司做广告,并开具了6%的增值税发票……以上三家公司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刘经理在认真记录着讲课内容。

  刘经理是我市一家餐馆老板,他的餐馆年销售额在二三百万左右。营改增后,他的餐馆属于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缴税,比营业税5%的税率已低2个百分点。

  现在刘经理盘算着再开一家分店或扩大一下规模,把生意逐渐做大,尽快达到年销售额500万的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他希望借助抵扣政策,进一步降低所承担的税负。

  对此,济南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工作人员张世达解释说,按照营改增的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服务业纳税人必须到国税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但是像刘老板这种情况,虽然年销售额不到500万,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同样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当然,企业是不是要主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是要先充分做好税负方面的判断和规划。

  张世达为刘经理算了一笔账。假如餐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话,营改增之前年营业额是100万元,营改增之前的年应缴营业税为:100× 5%=5(万元);营改增后,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1+6%)×6%=5.65 (万元)。看上去比营改增之前缴纳的税款略微多一点,但企业购进的蔬菜、肉蛋、水电煤气、广告甚至是不动产,都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实际应纳税额将会低于5万元,通算下来税负其实是降低的。发票开具有讲究

  在经营活动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几乎天天都会和发票打交道,不论是老板、会计,还是办税人员、业务员,不仅需要熟悉税法规定、掌握政策要求,还要精通发票操作实务。

  “我们公司在确认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国税局规定得上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原来在地税,我们开具保险业专用发票都不用税控,用的是总公司统一开发的保险业务管理系统中的开票模块,我们能不能不上税控设备?”这是近期在历下区国、地税联合开展对金融保险营改增纳税人政策培训会上,永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税务主管宏玺提问的,培训期间发票成为被提及的高频词。

  采访得知,营改增以后,纳税人都将逐步使用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通常分为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前者又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者分为定额发票、卷式发票和平推机打发票。比如停车费用的是定额发票,超市购物就用卷式发票,而平推发票主要满足企业个性化开票需求,使用比较灵活。

  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是唯一渠道。这是由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税款的性质决定的。防伪税控系统因其高科技电子密文技术,基本杜绝假票和大头小尾票等骗取抵扣问题。时至今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全面配备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实现对每一张增值税发票的实时监控,确保了增值税链条的完整。

  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需要使用计算机、针式打印机,还需要购买和安装金税盘或税控盘,自2011年12月1日起由国家买单,纳税人初次购买专用设备以及每年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当期增值税税款中全额抵减,全面减轻纳税人负担。

  国税部门介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间开具发票,因为需要抵扣税款,所以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得通过国税局代开形式取得,根据纳税人经营不同,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有1.5%、3%和5%,购方取得时只能抵扣相应的税点。此外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在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在次月需要办理冲红手续。

  济南国税有关负责人提醒营改增纳税人:“专票有风险,管理需谨慎”,“以票控税”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增值税发票是管理最为严格的发票,应与人民币管理同等对待。因此,建议营改增纳税人设置专岗,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和开具,切实有效防范涉税发票风险。

  电子发票受欢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客户,扩大市场份额,行业内部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存在着激烈竞争,而发票也是一项重要

  服务内容。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网点设置多且地域广,尽可能缩短服务客户的“距离”。原来在地税,发票直接由网点领用开具,客户可当场拿到发票。但营改增后,受汇总缴税主体影响,发票只能由汇总缴税的公司统一领用并开具,客户无法当场拿到发票。同时,近年来受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国家到我国的学习人员数量攀升,以及“新国十条”等保险行业政策利好的影响,保险业务量大幅增长,发票用量也随之“水涨船高”。面对5月1日后即将到来的开票,保险业纳税人该何去何从?

  对此,济南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路冰介绍说,保险业营改增纳税人对个人保户,完全可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是一种完全脱离纸质的发票,所有开票内容以电子方式进行存储,通过网络进行传输,随时可用纸张下载打印,因其法律效力、使用规定等同纸质发票,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方便消费者保存等优点,逐渐受到纳税人欢迎。今年1月28日,全市第一张电子发票开具成功,标志着我市已具备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条件。营改增纳税人申领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在领用手续、开具流程、管理规定等方面完全一样,在当地税务机关便可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国税机关会根据纳税人业务量,适当审批领用发票数量,尽可能满足纳税人经营需求,确保营改增纳税人5月1日顺利开票。

  国税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纳税人朋友,生活中常常收到这样的短信、名片和邮件,宣称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开具“正规发票”。这种“合法代开”行为,无一例外是非法的。我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国税部门还提醒广大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消费者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行为,应当留好交易凭证,积极向国税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12366,或者拨打济南市国税局涉税违法案件举报电话86553065。

  据悉,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申报顺序早知晓

  发票、抄报税、申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三件大事,而申报又是重中之重的事。营业税的申报比较简单,用发票销售额×税率,计算得到的税额直接用来申报纳税。与其不同的是,增值税申报有着严格的先后顺序,申报缴纳大体有三步:第一步认证抵扣发票,第二步抄报税,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据介绍,增值税原理规定,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其中可抵减的进项税额,通过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方式实现。发票认证有着严格的时间限定,必须在申报所属期内进行认证。比如,此次营改增纳税人第一次申报期是6月1日至27日,申报所属期是5月1日至31日。那就意味着营改增纳税人必须在5月份期间,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才能在6月份申报期内进行计算抵减销项税额。6月份认证的发票,只能在7月份申报期内进行抵减。

  国税部门提醒营改增纳税人,遗漏或者忘记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会直接影响增值税税额缴纳的多少,进而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因此切勿遗漏、忘记需要认证的发票。同时,对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深入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创新实施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满足纳税人和税收管理不断增长的互联网应用需求。今年自3月1日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全市7476户A级纳税人已率先享受这一便捷化的办税举措。

  济南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孙静介绍说,自今年3月1日起,我市已取消对纳税信用A级7476户纳税人发票认证。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自5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扩大到B级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登录山东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完成认证;对于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采取扫描方式认证。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针对此次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门制定了发票认证便民服务举措:自5月至7月期间,营改增纳税人不分纳税信用等级,均可登录山东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即可完成认证。

  5月份认证完发票以后,进入6月申报期,首先要进行抄报税。抄报税就是把当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全部报送税务部门,以此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依据。抄过税后才能开具下个月发票,就相当于把一个月开出的销项税结清一下。只有完成抄报税才能进行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据介绍,去年刚刚升级完善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已具备远程抄报税功能,纳税人足不出户,在办公室就可将企业开票信息实时传送至国税机关,极大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纳税人办税质效。

  抄报税过后,就可填写申报表申报纳税。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方式,在办公室将系列申报表填写完整后,提交国税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上个月的税款缴纳。

  据了解,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是一项极其细致的工作,表与表之间,项与项之间,存在着科学严谨的逻辑关系,哪怕一个数填写有误,都会影响整个申报,甚至会给企业财务带来涉税风险。因此,营改增纳税人务必要认真研究并熟练掌握申报表填写规则。对此,济南国税局专门录制了营改增政策课件,系统介绍政策规定、发票知识、申报流程等实务操作内容,纳税人通过济南国税官网或关注济南国税微信订阅号,随时随地在线收看培训课件。

  采访中记者发现,增值税在发票开具、申报纳税等方面政策规定细,操作流程多,与营业税相比,确实要复杂。但从前期营改增试点情况看,截至2015年底,全市7.4万户营改增纳税人累计申报缴纳增值税47.76亿元,减税43.02亿元,新增抵扣减税18.8亿元,两项减税合计61.82亿元,全部试点行业平均税负均有所下降。

  (本报记者 盖幸福 通讯员 杨柯 祝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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