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17 20:12 | 来源:观察者 2016-05-12 17:00:52 | 查看:726次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这次恐怕要颤抖了。
5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除了要求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立足大众消费品生产推进“品质革命”,还给出了一个杀手锏:消费领域将建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
一直抱怨处罚措施对企业的震慑力不足的人,这次可以拍手称快了。过去,在民事责任中多为补偿性赔偿,惩罚性条款较少。违法企业补偿性的赔偿可能还没有其违法获益多。惩罚性巨额赔偿则是针对有重大影响或主观故意的行为,要求行为人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目的是起到警示作用,防止再犯。
这个制度是跟美国学的。
早就有媒体称,电梯“吃人”、道路“埋人”、下水道“吞人”,要跟美国学学巨额赔偿让如何让人紧绷安全弦。有报道称,美国一家超市电梯夹断女孩手指,赔偿了1500万美元。而美国总统奥巴马更是亲自出马,为英国石油公司漏油事件的受害人维权。美国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侵权事件,政府不是用纳税人的钱去安抚灾民,而是站在被侵权人一方发起对侵权人(法人)的诉讼。
不过这次我们先学来的,倒不是在公共安全领域,而是在消费品领域。
美国也有消费品领域的惩罚性巨额赔偿,最近的一个典型案例,是强生。
强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消费者护理产品公司之一,也没有被抓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问题仅仅出在,打官司“讨说法”的人宣称,强生等公司在过去数十年来并未对消费者警告其滑石粉产品能够导致癌症。今年5月,强生公司被判向一名长期使用该公司爽身粉的女性赔偿5500万美元。而在今年2月,强生已被判需向一位因使用含滑石粉的卫生用品而患癌死亡的女受害者家庭赔偿7200万美元。
强生当然喊冤,一个理由是说,卵巢癌的成因目前仍然未知,另一个理由是,美国相关的权威机构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滑石粉与卵巢癌有关。有媒体称,这两个理由自相矛盾,你觉得呢?
没错,法律要求的滑石粉最高标准,强生公司都敢拍胸脯说:我们全满足。此外,很多产品中都会用到滑石粉,譬如牙膏、香皂、粉底等。
然而,陪审团还是做出了罚款裁决。美国医学专家根据大量的病理检查发现,约有75%的卵巢癌患者,由其组织切片中可见到2微米左右的滑石粉粒子,这证实大多数卵巢癌患者都有会阴部接触滑石粉多年的历史。指控称,滑石粉为原料的产品可能导致癌症的风险,而强生公司对此知情却不警示。
对于强生这样的跨国巨头,仅仅是这样一个指控,就遇到了1200件案例。有多少人“讨说法”来赚钱,可想而知。受到经济利益驱使,美国的律师也热衷维权,如果打赢官司可以从赔偿金中拿20%-30%作为律师费,你可以为律师算算帐。在美国,每250名居民就有一名律师。强生公司这个蛋糕,有多少人虎视眈眈。
强生产品的用户可能是婴儿、孕妇,由于这种特殊性,这家企业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这没有错,从判决看,美国的司法天平更多站在了消费者这一边。
但惩罚性巨额赔偿的首要目标,应该是危害更大也更明确的假冒伪劣产品,而不是强生这种符合标准的产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这个制度的初衷被扭曲了,想通过“讨说法”赚一笔的人,专门瞄准拿得出巨额赔偿的大公司,强生公司所肩负的巨大社会责任,使自己成为了更大的目标。
我们采用的不是美国那样的陪审团制度,但每一个案例,也要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消耗巨大的司法资源。中国内地法官人数仅20万,一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2660名法官中,经常性加班的比例高达65.04%。如果“讨说法”来赚钱的诱惑,导致大量司法资源浪费,就没有达到设立这个制度的初衷。
无论是通过出台司法解释也好,依据判例也好,在巨额赔偿制度的落实中,一定要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精神。消费者的权利不是绝对的,企业的义务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消费者或竞争对手通过诬告、诋毁、传播谣言等方式,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利益,同样应该保留企业起诉个人的通道,反过来要求一个惩罚性的巨额赔偿。如果仅有对企业的监管,没有对企业的保护,就不能增强大众对国产消费品的品质信任度和品牌认可度,提升“中国制造”。
在这次国务院的会议部署中,也特别提到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严打假冒伪劣,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这就明确了赔偿制度的目标,不允许“讨说法”的人来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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