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9 22:27 | 来源:公益时报 2016-04-05 | 查看:1345次
全国人大代表李欣蓉
和李欣蓉相约见面的那个下午,风和日丽,阳光明媚。一袭红色风衣,一双明媚的大眼,满脸微笑、青春朝气的她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恍惚间让我无法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联盟荣誉主席、原广西忻城县马泗乡马泗村大学生村官、明尚公益基金会发起人、秘书长”等众多头衔安在她的身上。
6年的村官经历,铸就了李欣蓉坚强、包容的性格。期满之时,面对众多机遇,唯独选择了一条公益路,她说:“选择加入公益是为了帮助更多的人。”作为全国人大代表,85后的她向记者讲述了慈善法修订中从建议提出到被采纳的完整流程。
放弃城市回到农村
李欣蓉人生的每一个重大抉择都让人出乎意料,她坦言,自己是那种不走寻常路的孩子,天生对农村有一种悲悯之心。从小跟着农村外婆长大的她,喜欢农村也向往农村的那种自由。她希望自己能够有更丰富的人生阅历,在不同的领域体验不同的生活,在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同时,为农村做些事,为农村带来些改变。
2008年6月,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电子信息专业毕业的李欣蓉,放弃了在城市工作的机会,坚定地选择回到家乡广西来宾市忻城县马泗乡马泗村,当了一名大学生村官。
李欣蓉说自己是个热血青年,毕业时看到大学生村官招考的信息感到热血沸腾,想要回农村大显身手干出一番事业。
这个脸上总是挂满笑容的女孩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她带领乡亲们找到了一条脱贫致富的道路。带领村民们建造大棚,建科技农业示范园,在她担任大学生村官的6年间,村里从无到有建起了600多个大棚,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转移就业人数200余人。在她的带领下,大棚种植已经成为马泗村的特色产业。
她兴奋地告诉记者,最重要的不是我为村里做的这些事,而是改变了村民们的思维。“自村里引进了大棚种植技术后,村民们会积极主动去上网了解最新的市场动态,了解最新的种植技术,关注外面世界的信息,这就是我希望达到的目的。”
资助6个孩子
在任职期间,有一次下村走访,看见村里有一些学生因为各种家庭原因几乎辍学,李欣蓉心里很难过。起初,她和她的几个朋友一起资助了6个孩子。“虽然国家现在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生都不需要缴纳各种费用,但是学生每周往返学校的车费,需要添置的文具、校服,参加班级活动等,还是需要一些费用的。”
后来资助学生的事情被越来越多的朋友知道,都纷纷找到李欣蓉,希望可以帮助这些孩子。于是她发起了“欣缘微公益”行动,号召身边的同学朋友,与受助学生结成一对一的帮扶对子,每月捐出100元公益金。“100元对大多数人既可以承受,又能切实改善山区贫困学生的生活状况,是一个很好的公益尝试。”就这样,在李欣蓉的坚持下,受助的学生从开始的6人发展为后来的50多人,再到现在的100多人。
李欣蓉略显激动地说:“没想到自己的一个小小的想法,可以影响这么多人。”为了帮助更多农村贫困的学生,在今年春节,通过网络将此项目立项成了公益助学项目,通过众筹的方式向社会募捐,从上线到筹满善款,短短10天的时间,众筹到了24.38万元的善款。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李欣蓉在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当选了全国人大代表,当然,这个“人大代表”的身份与她在村里的工作表现以及所做的公益密不可分。“之所以当选,首先你肯定有亮点或突出的表现,跟你有同样表现的人还有很多,代表在选举的过程中也有很多的条件,比如要考虑行为表率、表达能力、参政议政等方面,我应该是属于比较符合条件的那个吧。”李欣蓉笑着向记者阐述。
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流程是一级级往上报的,除了乡一级是直选以外,乡以上都是下一级往上选,有一个提名。李欣蓉当时是通过市里提名层层选拔出来的。李欣蓉回忆说:“考核我的头一天,我正带着群众去北海考察哈密瓜的大棚种植技术,早上6点出发,当天返回,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差不多可以说是日行千里,晚上十点多才吃的晚饭。吃饭的时候,拿筷子的手都在抖。回到宿舍已经很晚了,开机一看有20多个未接电话,当我打过去的时候,被告知是上级组织部来人考核。第二天组织部到村里问了我一些问题,核实了一些情况,也跟村里、乡政府、县里接触过我的人了解了我的情况,就这样忐忑地接受了考核。”
最终李欣蓉各项条件均符合要求,在自治区人大代表选举的过程中高票通过,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慈善法》修订中3条建议被采纳
随着2016年全国两会的开幕,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历经十余年的努力,我国首部关于慈善事业的立法将走向台前。李欣蓉所在的广西团在慈善法的修订中被采纳了3条建议。
其中第23条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二)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四)其他公开募捐方式。“慈善组织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方式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捐赠人的捐赠行为不受地域限制”中采纳了广西团提出的建议,加了一句“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第41条“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这条规定在草案中被删除了,后来经广西团提出建议后又再次加上。
第60条“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中广西团提出了“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的建议被采纳。
李欣蓉告诉记者,她们还提出了很多建议,但并没有被采纳。比如关于被热议的行政管理费用由15%降至10%的规定,我们的建议是将其删除,不要体现在法律里面,可以体现在基金会管理条例里面。因为一部法律一旦定下来未来5至10年都不会修订,它是一部慈善法,不是管理条例,慈善法有很多的组织构成形式,不应该在一部法律里面去规定其中某一块的费用标准。
在评价这部慈善法时,李欣蓉表示,尽管这部法律还是稍稍有些滞后,比如像那些已经蓬勃发展的公益创投、社会企业等没有得到体现,但有了这部法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慈善法在修订过程中所提出的建议,由提出到采纳是有一个流程的。”李欣蓉告诉记者。“我们每天讨论的每一条建议,一经发言很快由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将内容发给每位发言人进行确认,若内容无异议在速记文档上签名,签名后将意见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搜集、统计。再由法工委开会讨论后进行投票,最后将投票的结果反馈给每个团,最终在大会上统一表决。”
两会人大代表里面专门从事公益事业的代表本就不多,李欣蓉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慈善法的修订提出一系列建议,“毕竟‘代表’这个身份就是代表人民履行职责的,每个代表身后,都汇聚着成千上万的基层群众。代表的每一件议案、每一次审议、每一次表决,都关乎基层群众的幸福和未来。”李欣蓉说。
离开农村,选择公益
6年村官任期结束后,李欣蓉面临选择,此时的她可以选择从政或者有事业编制的岗位,可她偏偏割舍不下她做了一半没做完的事。于是她选择离开农村去了珠海,在爱飞客公益基金会任基金会秘书长一职。由于该基金会的宗旨是为行业服务,主要做航空知识的传播,而李欣蓉更倾向的还是做扶贫济困的“三农”领域公益事业,2015年下半年,她开始酝酿发起成立自己的公益基金会。长期支持和关注大学生村官事业的南通三建集团得知了她的设想,董事长黄裕辉亲自找到李欣蓉,表示企业愿意出资500万元支持她,并力邀其担任计划成立的明尚公益基金会的秘书长,具体负责基金会的运作。据了解,明尚公益基金主要面向“三农”,用于农工的技能培训、权益保障、子女教育以及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基金会也确立了“以慈为怀,从善如流,促进和谐”的原则,把“明德、明善、明志,尚法、尚品、尚为”作为基金会的宗旨,通过社会资源的整合,牵手各界爱心企业,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我是走出农村找资源,回到农村做公益,把先进的公益理念、公益模式同农村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李欣蓉这样阐述她的公益思路。
2015年6月,为了使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公益理念得到提高,李欣蓉报读了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的EMP公益班。“这个班相当于公益领域的研究生班,而自己就像个小学生。”李欣蓉笑着说。从村官到公益人的转变,让李欣蓉倍感压力,觉得在公益方面不懂的还太多,所以她买了很多关于公益的书籍,希望通过学习和实践快速熟悉这个领域。
李欣蓉说:“公益一直是我坚持的梦想,我也一直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实践着,希望自己能在另外一个领域再做出一番成绩。”期待这位爱笑又有爱心的姑娘能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
■ 本报记者 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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