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7 08:30 |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2016-03-03 09:32 | 查看:864次
代表委员聚焦女童保护
本报特派记者受邀参加2016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本报特派记者 丁炜娜 李杨 北京报道)昨日,“2016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女童保护基金发起人之一、凤凰公益主编孙雪梅发布《“女童保护”2015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第一中学校长李一飞,全国人大代表、明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欣荣,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等出席座谈会并就今年两会上将提的儿童安全相关议案提案进行发言。本报记者受邀参加此次座谈会。
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统计,2015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340起,平均每天曝光0.95起,同比下降33%。总结2015年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发现,被性侵儿童仍以7岁到14岁的中小学生居多,但7岁以下受害者比例占到17%,较2014年明显上升,受害者人群呈低龄化趋势。被公开报道年龄的受害者中,0~7岁的有58起,其中受害者最小年龄为6个月大的女婴,7~12岁的有115起,12~14岁的有123起。据“女童保护”统计,在2015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熟人犯罪有240起(公开报道未提及双方关系的未统计在内),占70.59%;陌生人犯罪为93起,占比27%。
立法和教育缺一不可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第一中学校长李一飞:
“关于‘女童保护’建议,我连续三年以人大代表身份提交,而且我感觉很有效果的,我们甚至直接影响到法律的制定,十六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废除了嫖宿幼女罪,在法律来讲很有意义。作为教育工作者,我有一个想法,我认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是通过立法,建立规则;第二还是通过教育,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好的社会首先应该是有规则的社会。应该从建立规则和按规则办事去努力,这是一个重要的前提。”
对外出务工家长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普及
全国人大代表、明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欣荣:
“我曾是一名大学生村官,非常熟悉基层情况,报告中提到的一些个案我也听闻过。我想补充一点,每当发生焦点事件引起社会关注时,很多社会公益基金都一窝蜂的关注,本意是好的,但是这个过程中,帮扶组织或机构的人员由于法律意识缺乏、或者人员素质缺陷,会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活动中哪些是需要注意的。另一方面就是对于外出务工者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普及,因为他们是孩子的家长,对于孩子,他们是最能感受孩子变化的一个群体。所以我觉得对于家长,应该有一套相关的教材或者好的案例普及吧。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在未来的日子会继续关注、保护、支持女童保护的发展。”
家庭性侵应该引起高度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
“从制度建设角度来看,我比较关注家庭对孩子的性侵,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注意到来自家庭性侵占9%,我觉得这要引起高度关注,因为孩子除了家庭几乎没有地方可以躲避。去年我们提了一个提案,是关于加强国家监护制度的提案。今年我有个初步想法,在现有基础上再提一些相关提案,比如呼吁加强未成年人社会监督建设,目标建更多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或者依靠救助站、或者依靠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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