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和平外衣的“战争法案”(图)

发布时间:2016-04-14 21:50 | 来源:北京日报 2016-04-13 19版 | 查看:1039次

  宫春科

去年以来日本民众多次集会抗议新安保法案。

  3月29日,日本“安保法案”正式实施。日本新安保法案的全称有“和平”二字,但这部法案却被舆论称为“战争法案”。新安保法案的通过,标志着锁闭日本军国主义幽灵的“潘多拉魔盒”已经打开。

  新安保法案包括《国际和平支援法案》和《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两大部分共11部法律修正案。《国际和平支援法案》允许日本随时为处理国际纷争的他国军队提供后方支援,这一新立法的实质是“海外派兵永久法”。

  之前,日本如果进行海内外军事行动,如派兵支援美国在伊拉克、阿富汗的军事行动,需事先在国会通过有一定时效的“特别法”。但新立法规定,只要政府获得国会批准,就可以随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

  《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是《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等10部法案的通称,规定了日本自卫队行使自卫权和发动武力攻击的条件。这些条件概括起来其实只有三条:其一,日本即使在没有受到攻击的情况下自卫队可以主动出击驰援盟友;其二,自卫队海外用兵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全球用兵;其三,派兵性质由后勤支援变为战场支援。也就是说,此时所谓的日本自卫队,可以在没有受到攻击的情况下,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域,对任何对象发起攻击,看似有条件用兵,实则无条件用兵。

  新安保法案规定,可以对任何对象主动动武,随时派遣部队,将日本自卫队真正变成了一支可以到世界各国作战而不是战场支援的军队,使其和平宪法成为一纸空文,这是确信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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