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17 15:52 | 来源:新华网 2014年06月17日 08:24:56 | 查看:1378次
交通厅长成“官场高危岗位”
近年来,交通系统官员密集落马,交通领域已成为腐败高发区。据不完全统计,从1995年河南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落马以来,至今全国已有16名省级交通运输厅厅长落马,涉及河南、贵州、云南、四川、广东、安徽、江苏、新疆、浙江、江西、山西等11个省份,其中河南省就有4任厅长被查,贵州和山西各有两任,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被判死刑,已于2005年12月被执行死刑。
什么是官场高危岗位?人们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是指责任重大或事故高发,最容易被问责的领导岗位;有人认为,是指情况复杂、人事关系盘根错节,最容易 “中暗箭”、 跌跤子的领导岗位。
日前,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经查,段建国在担任省交通厅厅长期间,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段建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案1663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0.5万欧元和价值34.75万元的金条被依纪依法收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交通厅长被双规在河南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资深媒体人士胡晓翔接受紫荆记者采访时说到。资料显示,董永安是2008年3月开始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至今。而在此前,河南省交通厅曾连续有三任厅长被查出违法犯罪事实。1997年10月,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因受贿被判刑15年。2001 年3月,曾锦城的继任者、河南省交通原厅长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1年12月中旬,时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同样涉嫌违纪违法,被省纪委“双规”。
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症结何在?
关于对权力的制约,建章立制非常重要,应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因此,有关方面应当切实从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现象中吸取教训,认真找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要害之处入手,切实补缺堵漏,将笼子扎得紧些、再紧些,而不是只对相关制度进行简单的、表面的修修补补。
“交通厅长成高危职业”的命题没有太大意义,需要研究的是 ,交通系统的官员为什么容易腐败?问题很简单,就是手中可以变现的资源更多一些。比如,路桥建设是一个资金投入非常大的地方。知名网友“御史在途”即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在谈到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前局长冯伟林一案时说:“一个批示、一个招呼就可以制造一个千万富翁 。这种情况下,换了谁来当局长,都很难避免在权力的诱惑下变异 。”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是人制定的,也要靠人去执行,“婊子”不除,立再多的“牌坊”也没有用。所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键在于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不仅要让直接拥有权力的人以遵章守法为荣,还要让更多影响其行使权力的有权人做到以违章犯纪为耻。——加大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约束力,才是让交通厅长走出 “高危”的最佳途径。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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