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基金老鼠仓案马乐被判三年

发布时间:2014-03-29 11:18 | 来源:新京报 2014年03月29日 第A21 | 查看:1051次

缓刑五年,处罚金1884万元;9成被调查网民认为判罚过轻

  新京报讯 (记者苏曼丽)两年投入300万元资金,非法赚了1883万元。国内最大的基金“老鼠仓”原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马乐案昨天上午宣判。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判决结果让市场有些意外。

  9成网民不满老鼠仓治理现状

  马乐2006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进入博时基金工作,2010年7月起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

  在这期间,马乐利用“博时精选”交易股票的非公开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三个股票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买入相同股票76只,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元,获利人民币1800余万元。

  根据刑法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昨天,马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元,并处罚金1884万元。马乐表示服判,不上诉。

  新浪网昨天针对马乐案件判罚的调查结果显示,89%的受调查网民认为判罚过轻。94.7%的网民不满目前对基金老鼠仓的治理现状。

  律师:判决结果无“威慑力”

  业内认为,基金业最大“老鼠仓”马乐所受到的处罚仅仅是“刑三缓五”,竟不在“情节特别严重之列”,让人费解。

  法院认为:“马乐案情节严重,但马乐具有主动投罪情节,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属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马乐认罪态度良好,违法所得能从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全额返还,罚金亦全额缴纳,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条件”。

  但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对记者表示,马乐案件判决过轻,毕竟涉案金额高达1800万,这已经算是情节严重,这个判决结果对整个基金行业的老鼠仓行为没有威慑力。

  一位基金分析师表示,“老鼠仓”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对基金公司的追责。老鼠仓出来之后,板子都打在基金经理身上,基金公司往往以该经理已经离职来推脱。同时,应当尽快设立“老鼠仓”民事赔偿诉讼机制,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挽回损失。

  网民声音

  @一得斋:这年头,偷个手机要判3年,偷近2000万却判了个缓刑,当场放了。也太芳草天了吧!

  @真实的我:为什么缓刑?和不判刑有多大区别?对还想当老鼠仓的有多少威慑力?当利益和这个审判相比多少人都会觉得还是值得去当老鼠仓搏一把的。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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