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英雄模范人物:王尽美(图)

发布时间:2012-10-30 08:50 | 来源:新华网 2009年09月11日 09:01:26 | 查看:1565次

  

  王尽美(1898-1925) 男,汉族,山东省莒县人,中共党员。

  王尽美是山东党组织早期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1919年参加五四爱国运动,被推举为山东学生联合会负责人之一。1920年3月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成立后,被发展为外埠会员。同年冬,与邓恩铭等发起成立励新学会。1921年春,发起创建济南的共产党早期组织。7月,赴上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中共山东区支部书记,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山东分部主任。1922年1月,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和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7月,出席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留在中央负责领导工人运动,参与制订《劳动法大纲》,先后领导山海关、秦皇岛等地的罢工斗争,是开滦五矿总同盟罢工指挥部成员之一。1922年11月,在山海关领导建立党的组织。1923年2月,被反动当局逮捕,经工人营救获释,继续主持山东党的全面工作。1924年1月,参加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1月,任中共山东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1925年1月出席中共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25年2月抱病组织青岛国民会议促成会,参与领导胶济铁路工人大罢工。因长期积劳成疾,同年8月在青岛逝世。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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