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安徽唐立超:勇救落井儿童(图)

发布时间:2008-10-20 08:00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08-05-31 | 查看:945次

  

  2007年11月29日,凤阳中学大门口一张感谢信吸引了众多师生和市民观看。信中赞扬高三(10)班学生唐立超勇救落井女童,不留姓名、婉拒重谢的先进事迹。

  2007年11月28日中午,唐立超同学正准备午休,突然听到窗外孩子的呼救声,他闻声跑了过去。原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在和同伴玩耍时不慎落入一口深达30多米的水井中。

  有人把绳子放下去援救,但是惊慌失措的孩子根本就抓不住。小女孩在深井中痛苦地挣扎,井上的群众心急如焚。时间就是生命。唐立超毫不犹豫地把绳子系在自己腰上下井救人。井内阴冷狭小,令人感到窒息。唐立超双脚蹬着光滑的井壁,一点点艰难地往下移。

  接近孩子时,他一只手撑着井壁,另一只手努力地伸向快要沉下去的孩子。由于井壁太滑,加之救人心切,自己的一只脚滑脱了好几次。在众人帮助下,他几经努力,终于成功地将小女孩安全救了上来。

  唐立超看着小女孩被邻居护送回家后,悄悄回到宿舍换下了湿透的衣服,不声不响地回到学校上课。小女孩的父母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在事后的第二天找到了他,感激地说:“你是我们全家的救命恩人!”并当即拿出一沓钱来要酬谢唐立超,唐立超笑笑说:“没什么,救人是我应该做的,这钱我不能要。”面对这个衣着朴素、满脸真诚的少年,小女孩的父母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点评:

  见义勇为是瞬间的选择,而支撑这种选择的,是潜移默化、融入灵魂的道德力量。在寒冷和窒息的危险面前,唐立超挺身而出;在荣誉和金钱的诱惑面前,唐立超从容淡定。在这个少年身上,我们领略到一种高尚的人格魅力。(安徽文明办报送)

(责任编辑:张予)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