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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称三类社会组织有望允许直接登记

发布时间:2011-12-04 09:08 | 来源:财新网 2011年05月24日 12:13 | 查看:1221次

  民政部长李立国表示,对于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将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单位。目前,北京、深圳均已经出台类似政策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民政部拟推广北京、深圳模式,今后,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三类社会组织有望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而不必再“苦心”找“婆婆”。

  据《京华时报》报道,5月23日,民政部长李立国在京调研时,做出上述表示。李立国称,民政部将借鉴北京经验,但步伐不会那么大。

  据报道,李立国表示,目前民政部已经完成了三个法律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起草,有待国务院法制办进行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

  按照草案,对于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将有望承担其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以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的范围。

  此前,2月25日,在北京市民政局召开的“2011年工作会”上,北京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表示,北京市将按照“一口审批、分类管理、政府监督、扶持发展”和“宽审批、严监管”的指导方针,全部开放“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四类社会组织登记审批。

  长期以来,中国对社会组织实施双重管理体制,社团必须先有业务主管单位,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据悉,保守估计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已达到300万个,但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仅为44万个,其余绝大多数都在“编外”生存。找不到主管单位,加剧了这些组织生存的艰难。

  深圳率先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做出探索,2008年起,深圳开始对工商类经济组织、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类社会组织实行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

  同时,2010年3月,深圳将80%的政府事务性管理和服务职能转交给了社会组织;还拿出3500万元的彩票公益金,建立起政府公共服务的竞标机制,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李立国在今年3月,对深圳模式加以肯定,称“我希望深圳市社会管理创新经验能够吹遍祖国大地,被各方面所重视和借鉴。”

  据报道,李立国在京调研时亦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首先从彩票公益金做起,利用彩票公益金全面启动购买社会服务。他透露,中央近期将出台关于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这份文件对于专业社工的购买服务和民办社工机构登记业务管理的双重体制都有所规定。

  另据《新京报》报道,在昨日(5月23日)的调研中,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表示,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财新记者 汪苏)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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