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为民做主”到“请民做主”

发布时间:2011-11-24 11:52 | 来源:青年在线 2011年11月19日 第03版 | 查看:1293次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的基层民主自治样本

  “我这个村主任啊,现在权力是越来越小了。原来我们是‘为民做主’,现在是要‘请民做主’。”11月17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村村口,村委会主任王学仁自嘲道。以前,村里的事基本上是村主任和村支书说了算,现在,村里大事小事都得听村民代表的。

  尽管“权力”小了,但王学仁和村支书王朝感觉更轻松了,因为现在村里的矛盾纠纷大大减少了,信访量不断下降。这都得益于近年来村里实行了“四权四制”。

  近年来,随着鄂尔多斯市的快速发展,伊金霍洛旗土地收储量和征地拆迁越来越多。在补偿资金分配中,由于村级民主管理、村级事务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村党支部既是组织者,又是表决者,许多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总是“说不清楚、吵不明白”,引起纠纷不断。

  前几年,伊金霍洛旗淖尔壕村因驻地企业征地得到了70万元征地款,但在分配补偿费过程中,由于存在地界上的争议,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商议好多次还定不下来,争得面红耳赤,总有人不满意。村民大会几经协商未果,以致引发村民上访。

  无奈,村委会只好将这笔征地款暂时保管。一晃三年过去了,2006年,此事引起了伊金霍洛旗相关部门的重视,并成立了由旗纪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调查组在该村开始试行“村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村委会执行”的村治新模式。

  模式试行不到10天,征地补偿款“滞留”问题就妥善解决了。伊金霍洛旗纪委多方调研并结合淖尔壕村的实践经验,将这种模式总结完善为“四权四制”,在全旗138个村级组织推广。

  “四权”即依法科学配置村级组织权力,将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权,都按照党支部履行决策组织权、村民代表会议履行决策表决权、村委会履行决策实施权、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监督权的体制框架进行,让农牧民当家做主。

  “四制”即保障基层民主管理,将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按照决策启动机制、民主表决机制、组织实施机制、监督评议机制的运行模式进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会议是村级组织中最高的权力机构,实施决策表决权,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广泛听取和征求党员、社长、人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血缘关系、居住地等实际,按照5至15户产生一名代表的比例,划分选区并确定代表名额,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等方式选举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在三年的任期里,要依据村务监督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代表质询制度、村务公开等制度履行职责,同时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高海林2008年被选为乌兰木伦村村代表,从此,他成了28个村民的代言人,也真正感受到了一个“代表”的力量。

  前不久,神华集团的神东煤矿跟村里提出想要一块地,高海林等村民代表们提出,村里现在水源紧张,神东煤矿扩大采矿范围可能会影响到村里的水源,所以不同意把地给神东煤矿。于是,这件事最终作罢。

  高海林告诉记者,这要在以前,只要村里两委会同意了,象征性地征求一下村民意见,就跟企业签合同把地给卖了。但现在,必须得征得村民代表同意,“34个村民代表,至少要盖上12个章才行”。

  村民的事自己做主,遇到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事务时,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主席提出议题和初步意见,经嘎查(村)党员社长联席会议讨论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将讨论事宜的相关资料和背景告知村民代表,讨论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方可生效,决议事项由村民代表向所代表村民作出解释说明,决议生效后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高海林笑称,他们的村民代表大会是村里的“小人大”。

  “小人大”的决策也要受到监督。决议实施前,决议内容由村委会利用专栏、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定点公布;由村民代表负责向其所代表的村民进行传达、解释和说明。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同时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并随时向全体村民公开实施进度和实施结果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负责决策议题征求意见、组织表决和村委会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享有检查、质询、否决等权力,并按规定程序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监督情况。

  奥三旦是乌兰木伦村原来的老支书,退休后可不闲着,作为监督委员会主要成员之一,他要经常在村委会和村民之间穿梭,既是监督者,也是协调人。“以前村民要是对村里的事有疑问,信不过村干部就上访告状,现在他们愿意先向我们告状。”监督委员会成员多数是像奥三旦这样的老村干部,在村民中一般有较高的公信力。

  据了解,目前伊金霍洛旗已在7个镇138个嘎查(村)全面推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形成了“村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大会做主,村委会办事”的村治新模式,实现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适度分离。(本报记者 王俊秀)

(责任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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