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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宋基会开展有偿捐赠

发布时间:2011-09-15 08:09 | 来源:公益中国 2011年09月07日 | 查看:716次

  笼罩在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下称“河南宋基会”)身上的疑团又揭开了一些。
  
  种种迹象显示,该基金会负责人办投资公司的似乎不只是现任秘书长张悍东。
  
  而来自河南的一家企业则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省内多家企业均曾与河南宋基会签订借贷与捐赠合同。
  
  此外,河南林州市曾点名“宋庆龄基金会”涉非法开展金融业务案件。
  
  面对种钟疑点,河南宋基会办公室负责人刘广杰拒绝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大收入小公益
  
  作为全面披露基金会行业信息的服务平台,基金会中心网的数据显示,河南宋基会的总资产由2008年的15.67亿元猛增到2010年的29.88亿元。
  
  29.88亿元是何概念?2010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总资产为7.27亿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则为2.75亿元。
  
  也就是说,一个地方机构的资产已经接近两大国家级慈善机构资产总和的三倍。
  
  捐赠收入方面,河南宋基会2010年此项收入达到10.11亿元,也远高于上述两家基金会的总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5.38亿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61亿元)。
  
  当年,河南宋基会的总收入更是达到10.34亿元。
  
  然而,河南宋基会公益支出这一项数据却显示出与其庞大体量不相称的“微薄”。
  
  根据基金会中心网的数据,河南宋基会2008年~2010年的公益支出分别为0.5亿元、0.78亿元和1.39亿元。
  
  如此支出是多是少可通过《基金会管理条例》研判。
  
  该条例明确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钱从哪里来
  
  根据本报记者查询到的数据,在河南宋基会2010年超过10亿元的捐赠收入中,来自国内自然人捐助的金额高达7.63亿元。
  
  这与其他基金会主要捐赠依赖于企业的大额捐款有所不同。
  
  为什么这个基金会对个人捐助者构成了如此大的吸引力?
  
  一个名为“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的机构浮出水面。
  
  财新报道称,该中心由多方共同发起,除了河南宋基会外,还包括该省两个政府部门和一家保险公司。
  
  此报道援引来自河南省民政厅一位负责人的回忆称,2005年前后,河南宋基会在省内开展大规模的“有偿捐赠”,即公众向基金会“捐赠”1万元后,基金会在一定期限内,每年返还一笔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补贴”,到期后再返还捐赠的“本金”。这一做法引起省级领导的警觉,召集多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将“有偿捐赠”定性为非法集资。后由民政厅“调停”,给予河南宋基会三年时间返还资金。到2008年,河南宋基会已返还了5亿元~6亿元的“捐赠”资金。
  
  一名来自河南洛阳的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讲述了几年前的见闻:大街上很多人在发放传单,传单的内容是说,只要向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存入”1万元,不仅可以获得300元左右的“资助金”,还能在1年后拿回1万元的本金,同时,还能在生病期间,获得高达10%的医疗费用减免,以及每天30元的补贴,如果其间发生意外,还能获得最高30万元的意外事故保险赔付。
  
  该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他的亲属当时也出资2万元参加这个“公益医保”,定期一年,但却没有获得来自该中心的正式发票。
  
  9月5日下午,本报记者在位于郑州市民航路上的河南宋基会总部采访时依然发现了挂着“公益医保管理中心”的办公室。
  
  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林州市政府曾于2010年下发通知,要求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明确监管处置责任。
  
  这份通知明确指出,林州辖区内部分投资、担保公司暗中超业务范围非法从事金融业务,非法集资、非法揽储,形成了巨大的潜在金融风险。
  
  通知披露了2003年以来处置的一系列案件,其中就包括宋庆龄基金会非法开展金融业务案件。
  
  点名宋庆龄基金会,其指向性已经颇为明显。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3日对外说明,其与地方宋庆龄基金会“无上下隶属关系”。
  
  企业的无奈
  
  此前《南方周末(微博)》的报道称,公益项目部分变身豪宅,由此引发了外界对于河南宋基会的关注。
  
  其中涉及河南宋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宋基投资”)。
  
  工商资料显示,宋基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就是现任河南宋基会秘书长张悍东。
  
  本报记者进一步查询工商资料发现,法定代表人为张悍东的还有一家郑州桓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铭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叫刘广杰。
  
  而这三家公司的地址完全一致,均为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9号1幢1单元3层1号。
  
  在此办公的还有多家投资咨询公司。
  
  一名自称曾在河南宋基会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这些投资公司扮演的角色,大多是通过以“投资换捐赠”,向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提供“贷款”,而这些企业则不得不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一份广为引述的来自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河南宋基会基金发展部与被上诉人河南恒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发生过借款合同纠纷。
  
  当年这起案件的审判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了此案的真实性。
  
  9月6日,本报记者致电恒兴纸业相关负责人时被告知,如今,这家企业已经濒临破产。
  
  同样来自河南的一家企业则向本报记者表示,省内多家企业均曾与河南宋基会签订类似借贷与捐赠合同,其所在企业也曾向河南宋基会“借贷”800万元,并最终为河南宋基会捐赠了“不低于165万元”的款项。

(责任编辑: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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