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18 08:46 |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8月15日 13:44 | 查看:1270次
人民网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 王欲然)记者从国家税务局网站获悉,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此举,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对此,国家税务局今日发布声明称: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做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特此声明。
(责任编辑: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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