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捐出肝脏眼角膜救了3个人

发布时间:2011-07-29 08:34 | 来源:扬子晚报 2011年07月06日 第A17版 | 查看:3271次

我省两天出现两起捐献器官的感人事例,挽救了4人生命,将让4人复明

  7月1日,在江苏省和南京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55岁的南京市民林彬在南京鼓楼医院实现了器官捐献,成为江苏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首例器官捐献者。7月2日,安徽在无锡务工人员王先生又在无锡解放军第一O一医院实现了器官捐献。连续两天两例器官捐献,已经成功移植给4名危重病患者,还将使4名患者重见光明。而这也是南京自2010年成为全国首批器官捐献城市后首次成功捐献,实现了零的突破。

  突发脑梗抢救无效,孝顺儿帮大义父捐器官

  6月27日,55岁的南京市民林彬因大面积脑梗塞住进鼓楼医院。记者了解到,林彬有高血压病史,当天傍晚突发头昏、恶心、呕吐,由120送至医院急诊室时已经意识不清,经过心肺复苏等急救后,被紧急转到ICU抢救,但住院之后病情不断加重。29日,出现了自主呼吸和神经系统深浅反射完全消失,陷入深昏迷状态。医护人员与家属进行了沟通,告知预后不容乐观。林彬生前就曾向家属表达了捐献器官的意愿,儿子林涛经与南京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沟通,替父亲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实现其捐献器官的崇高愿望。同时,林涛自己也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

  7月1日下午,林彬病情恶化,医护人员对其全力施救,但终因病情危重抢救无效死亡。在医生宣布死亡时间之后,林彬的病床前举行了短暂的告别会,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医生、家属向林彬集体默哀,气氛庄重。经过江苏省卫生厅医学专家依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鉴定符合标准后,由江苏省和南京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现场见证,取出一个肝脏和两个眼角膜,此后分别为重病患者实施了器官移植。

  同事赞其“开通”,儿子为父亲自豪

  昨天上午,林彬同志追悼会在南京举行,江苏省及南京市红十字会、南京市卫生局以及林彬生前所在单位金陵化工厂的领导都来到了现场。

  南京金陵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李恒林告诉记者,林彬是1975年7月分配到原来南京东方化工厂,先后在锅炉班、驾驶班工作,2003年4月内退。不论是在锅炉班担任普通工人,还是担任驾驶班长,他始终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先后被厂评为先进个人,所在的锅炉班评为先进集体。“我对他最深的印象,就是特别开通。”李恒林告诉记者,对于身后事林彬也从不避讳,他还记得在今年1月份两人聊天的时候,林彬就跟他无意提及,人走后把器官都捐给别人。

  林彬的儿子林涛是个80后,今年27岁的他不仅完成了父亲捐献器官的心愿,而且自己也成为了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他在致答谢词中说,“我身为他的儿子,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林涛说,父亲曾经断断续续地提过,自己去世后要捐赠器官,他认为这样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尽管他不知道被捐赠的对象是什么人,“希望他们健康,好好生活,注意身体。”

  供受体双方“双盲”,南京实现零突破

  那么林彬的器官捐赠对象又是谁呢?南京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不知道捐赠者的具体信息,因为依照惯例,供受双方都要遵守隐私保密原则,即供体与受体要“双盲”。目前得到的信息是,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手术成功,目前恢复情况良好。

  南京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刘霞在昨天的追悼会上,对林彬一家人展现出的勇气和大爱表示了感激。刘霞副会长表示,2010年,南京市成为全国首批器官捐献城市之一,林彬的成功捐献实现了南京市人体器官捐献零的突破。据了解,目前南京市报名捐献遗体的市民达4800多人,其中绝大多数人同时表明愿意捐献器官。捐献器官(组织)既能挽救他人生命,也能让自己的生命延续,非常有意义。

  通讯员 侯雪 严晓明

  本报记者 毕晓红 于丹丹

(责任编辑: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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