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2-16 00:17 | 来源:浙江新闻网 2011-02-08 08:54 | 查看:955次
2月7日下午,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作出决定,对于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扑救山林大火中英勇牺牲的见义勇为勇士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奖励。
2011年2月5日11点,淳安县姜家镇浮林村方家村墓地附近山林发生火灾,大火蔓延到下坑坞山。面对突如其来的山林火灾,该村村民、附近群众在共产党员和村干部带头勇扑山火行动的感召下,积极自发投入到扑救山林火灾的抢险行动中。
天气晴朗、风助火势,山林火灾迅速猛烈蔓延。村民们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全力救火,村民姜美娣、姜崇槐、姜明堂、余新养、姜良青及杭州机床集团职工姜继学英勇牺牲;村民姜明三、姜良礼严重烧伤;村民余诗金右小腿严重骨折。
为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力表彰姜美娣等人在危难之时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勇于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的奉献精神,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
追授姜美娣、姜崇槐、姜明堂、余新养、姜继学、姜良青为“杭州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各奖励人民币15万元。同时,授予姜明三、姜良礼为“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各奖励人民币6万元。授予余诗金为“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奖励人民币3万元。
2月8日一早,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张冠东带着荣誉证书和105万奖励金,赴淳安表彰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及亲属。(通讯员 陈福 记者 孙磊)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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