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4 21:34 | 来源:陕西文明网 2022-07-22 | 查看:440次
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近日在京召开。会上,46名个人和6个群体受到表彰。来自陕西省榆林市的孙宏栋和安康市的周云康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
孙宏栋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孙宏栋,男,汉族,群众,1969年12月生,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党岔人,个体工商户,2019年6月前在榆阳区崇文西路21号经营高尚高客房(现无业)。
2019年6月17日,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曼哈顿小区一居民家发生抢劫案件。办案民警在榆林学院附近宾馆、旅社进行排查,向孙宏栋介绍了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民警离开不远,孙宏栋突然发现迎面走来一男子,神色慌张,极像犯罪嫌疑人。孙宏栋没有多想,就迅速上前抓住该可疑男子的胳膊说:“站住、别动!”同时大声告知办案民警前来抓捕。这名男子见状,急于挣脱逃离,掏出尖刀,猛然向孙宏栋的脖子捅去,顿时孙宏栋的颈部血流如注。犯罪嫌疑人乘机挣脱,仓皇逃窜。孙宏栋按着流血的颈部,不顾伤痛,奋力追赶,同时呼喊着儿子和妻子及周边居民,大家一起协助民警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在逃窜过程中,还持刀劫持了一名过路女子作为人质与警方对峙,最后民警在孙宏栋及周围群众的协助下,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了人质。孙宏栋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孙宏栋被捅伤处离颈主动脉仅差两厘米,伤口缝了16针(经鉴定为轻伤2级)。在昏迷20多个小时后,孙宏栋苏醒过来。
2019年9月,孙宏栋被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授予“榆阳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22年7月被中共中央政法委授予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来源: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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