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31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3-03-19 13:20 | 来源:新华网 2023-02-02 08:57:03 | 查看:274次

新华网广州2月1日电(记者胡林果)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1月29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广东是市场主体大省,也是个体工商户的大省。2022年广东市场主体已经超过了1600万,占全国的十分之一;2022年全省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达到了146.95万户。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达2500万人。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光明介绍,为支持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若干措施》从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等6个方面,提出31条具体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打造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

  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同时降低水电气及经营场所使用成本。

  在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方面,《若干措施》明确,针对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降低支付手续费用提供更多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以及贴息政策,加强征信管理服务,便利外汇业务线上办理等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缓解资金的压力。

  在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如对个体工商户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顶格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等“六税两费”;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等。

  在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方面,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落实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等措施。

在为个体工商户拓展发展空间方面,提出要持续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支持发展线上商业模式。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网络营销能力,积极应用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社交电商等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经营融合发展。

  在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供给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支持省内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接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针对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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