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禹:美好年华染成藏蓝 无悔青春献给警徽

发布时间:2022-12-18 18:01 | 来源:安徽文明网 2022-03-03 10:37 | 查看:255次

人物简介:陶禹,男,199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南陵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曙光社区居民。

  事迹简介:2019年10月至今工作于南陵县公安局,现任南陵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从事所内外勤工作管理辖区的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陶禹从小就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正义感,想惩恶扬善,想助人为乐,想做平凡的英雄。2017年从部队退伍后,便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矢志不渝的梦想和义无反顾的选择,终于在2019年成为南陵县公安局的一名人民警察。光荣从警之后,在平凡的岗位上,他将美好年华染成藏蓝,将无悔青春献给警徽,用行动践行初心,用实干担当使命。

  正文: 

  陶禹2012年参军入伍,服役期间就读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法律专业,2017年12月退伍。2019年10月考入南陵县公安局工作至今。

  从一个热血青年到人民警察,入职以来,他以一颗赤诚的心诠释一个人民警察的定义,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的事业同自己的理想融为一体,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与辖区全体干警团结拼搏,扎扎实实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对社会、对人民、对事业的高度负责和执着追求。

  岗位调整到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后,陶禹同志便将个人精力全力投入到南陵县经济开发区的治安整治工作当中,面对一个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大、管理困难的工作环境,陶禹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从工作大局出发,以区为家,以所为家,跑单位、下基层、走小家,到工厂,了解掌握情况,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他发现了问题的疥症,及时总结,把工作的重点定位在如何提高民警服务群众的意识上,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目标。

  面对人民群众,陶禹同志始终怀有朴素而深厚的感情,时刻牢记宗旨,倾力为民服务,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好实事。在日常巡逻防控工作中,他根据以往警情和时节特点,认真总结规律,针对每晚八点到次日凌晨一点的重点时段,围绕重点地段开展巡逻防范,确保“警灯闪、人心安”,在做好有效防范违法犯罪的同时,面对群众的求助,陶禹同志从不迟疑。无论是紧急将发烧的小孩送到医院,还是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或返回家乡,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特别是2021年3月2日的晚上,他在前往辖区巡逻途中,接到了一个紧急寻人的求助,一名十岁的女孩因家庭琐事离家出走已近四小时。接到该警情后,陶禹急忙安排所内同志查看辖区监控,另一方面驾驶警车在辖区内寻找,历经两个小时,通过监控视频就发现小孩的身影,发现小孩已经前往工山镇辖区,在确认身份后急忙将小孩接到并带回所内,女孩家长接到小女孩后对派出所内的陶禹及其他同志万般感谢。

  陶禹同志一直认为作为一名警察,就应该明确个人的职责使命,成为打黑惩恶的一柄利剑,做一柄剑就要锋利,做刑警就要把案查成铁案,秉承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工作原则24小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通过高站位、高效能、高准绳的开展各项工作,在线索核查过程中细致精准,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依法规范,在上级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充分发挥个人的业务优势与情报资源,广纳线索,多路出击,成功打掉王某等人为首的卖淫窝点,并抓获犯罪嫌疑人五人,在取得骄人战果的同时,他更注意案件的质量,坚持以诉讼为中心的侦查原则,抓捕、搜查、取证,每一项执法环节都精益求精,程序规范,让每一项嫌疑人都得到应有的惩处,让每一项嫌疑人在面对审判时都心服口服。

  风雨如磐,此路漫漫。陶禹同志逐渐褪去了青涩,增添了坚毅,在从警为民的前路上,继续迈着铿锵的步伐,用忠诚警魂和人生韶华书写着新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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