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GDP增长率最终核实为9.2%

发布时间:2011-01-14 00:22 | 来源:新京报网 2011-01-12 02:42 | 查看:1396次

  提高0.1个百分点;专家称不会影响去年数据

  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统计局昨日发布了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据,GDP增速由9.1%调整为9.2%。按照统计局发布的日程表,备受关注的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等宏观数据,将在本月20日披露。

  2009年GDP有三个版本

  统计局表示,2009年GDP数据最终核实的结果为9.2%,2009年GDP现价总量为340903亿元,比初步核实的数字增加了39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1个百分点。

  此前统计局解释说,GDP的核算要经过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初步核算数在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初步核实数在专业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计算,最终核实数在专业统计年报、部门财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的基础上计算。

  统计局最开始披露的2009年GDP增速为8.7%,随后在2010年7月2日公布初步核实GDP的增速为9.1%,此番最终核实又推高了0.1个百分点。

  去年宏观数据20日公布

  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这是对过去数据的一个修正,修正的是绝对数,不会对即将发布的2010年数据有所影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张永军也表示,不会有什么影响。

  此前在解释2008年数据修订对次年的影响时,国家统计局核算司司长彭志龙介绍,在核算2009年GDP增速时,不是用之前公布的初步核算数作为基数,而是用最新公布的数据作为基数,因此对GDP增速影响不大。

  统计局昨日还发布了今年经济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称本月20日将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披露2010年的GDP、CPI等各项宏观经济运行数据。此前中国社科院预计,2010年全年GDP将突破37万亿元,增速约10%。此外,不少专家也认为,2010年的GDP增速或略超10%。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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