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1 22:28 | 来源:现代快报 2019-12-19 13:33 | 查看:2259次
12月18日,“制止施暴反被拘留”的当事人赵宇被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福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获得三等奖励金3万元。网络上称赞声一片:“踹得好,奖得好!”“司法公正,点赞。”“小伙子,好样的!”
从被刑拘到获“见义勇为奖”,“赵宇制止施暴案”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去年年底,赵宇发现楼下有人呼救,下楼制止施暴,制止过程中踹到了施暴者的腹部。此后,他经历了“大反转”。从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14天,到以防卫过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再到认定正当防卫、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
记得一条曾被网友群嘲的微博:“正当防卫,还是得靠跑。”道出了一个“可悲的现实”:关于正当防卫的判罚,太难了。更多人为此担忧,作出的反抗是防卫正当还是故意伤害?
后来,出了轰动全国的“昆山反杀案”,在公众的焦急期待中,法律最终宣布当事人“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捍卫了我们的价值观和热血。
今天的赵宇获奖,我们再次看到司法机关勇于适用正当防卫,把利益保护的天平倾向于防卫者,作出了公正判决,振奋人心。
法律维护无辜的人,其实也是在保护我们心中的道德良知。司法的鲜明取向不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震慑了不法分子,更是作出了好的示范,有利于锻造良好的社会风气,鼓励人们见义勇为。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它考虑的并不只是肉眼所见的客观现象,同时也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识。赵宇的“踹人”是为了救人,于海明的“挥刀”更是为了自保。“法不向不法者让步”,几次案例的判定坚定了我们的信心,法治社会绝不会辜负见义勇为的善举,它将悄无声息地影响很多人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我们都将看到,法律“为好人撑腰”的善意和决心。
ZAKER南京评论员 槿色凉秋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