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驾车撞死劫匪续:学校称将嘉奖树正面榜样(图)

发布时间:2012-01-20 11:37 | 来源:广州日报 2012年1月20日 A11版 | 查看:1290次

其行为是否见义勇为仍在调查及认定中

  文/记者陆建銮 何道岚 实习生 李天研

  通讯员 白公宣

  日前,金沙洲19岁大学生遭贼抢劫,小学老师飞车截贼致一死两伤的新闻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司机是见义勇为还是过失伤人各有争议。昨日,司机身份曝光,他姓张,是一所小学的体育老师,曾多次获奖。其妻子接受本报独家专访时候表示,当时怀疑小女孩被强奸,第一反应是截住歹徒,“他见义勇为已不止一两次。”目前,警方对其是否见义勇为仍在调查及认定中。

  妻子:他不止一次见义勇为

  事后一直忙于相关调查工作,张老师身心俱疲,他的妻子通过电话接受了本报独家采访,“我们没有被拘留,只是很累。”

  “首先希望能澄清某些媒体的不实陈述。”张太太表示,当时在车里看见3名歹徒跟女事主撕打在一块,“一度怀疑是强奸”,眼看歹徒在伤害事主后拔腿逃跑,“第一反应就是要把他们截住”。张太太否认“追赶”的说法,“只是不想让他们的摩托车启动,实际上,当时的距离就10米左右,根本没可能出现开车追赶的情况。”

  对于丈夫的义举,张太太坦言“有抱怨”:“见义勇为已经不止一两次,总要为此给家人惹来麻烦。”

  学校:肯定会对他作出嘉奖

  轿车司机所在学校的李校长说,事件发生后,张老师和家人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校方已派人安慰,之后也会在法律上给予支持。对于此次义举,李校长深信“社会应该还他一个公道”。而作为校方,“我们肯定会作出嘉奖,并要以此给全校师生树立一个正面的榜样。”

  同事:定罪会对学生造成心理阴影

  在学校里,一提起张老师,从老师到行政职员,第一反应都是:“哦,全校最高的老师,看起来有2米高。”和他同时进校的一位老师说,他性格开朗,特别容易相处,经常和大伙儿一起打篮球。

  “他是典型的东北汉子,纯爷们。”得知他驱车截贼,这位老师说:“我觉得他做得出来。平时张老师有什么说什么。他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那种人,该出手时就出手。”

  “张老师不仅帮人,还以亲身行动教育学生。上体育课,除了带孩子锻炼身体,还教学生做人。他告诉孩子们,要帮助他人,要勇敢,不作恶。平时他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孩子们都视他为榜样。”这位老师说。

  如今,一腔热血帮人的张老师,却陷入过失伤人的争议中。坐过张老师车的同事告诉记者,感觉他开车很稳,“绝不是横冲直撞的马路杀手。”如果张老师被定性为过失伤人,其他老师担心这可能会对学生造成心理阴影。

  轿车司机:多次获奖的一级老师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轿车司机是某小学的体育一级教师,2005年毕业于哈尔滨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运动训练专业,篮球专项。从教以来,他在2005至2007年曾多次获得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优秀带队教师称号及区中小学篮球锦标赛优秀裁判员、道德风尚奖,2008年广州市民办学校篮球锦标赛优秀裁判员称号。

  在档案中,张老师曾写下自己的“教育格言”:“关注学生个体,掌握全体学生发展动态,利用快乐教学,成就健康成长!”

  网络投票:仅2%网友称其行为不当

  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和微博转发后,引发了网友们的争议。有网友认为,三贼仅抢劫一部手机,罪不至死,张老师的行为略显鲁莽,应属过失伤人。这一质疑引发大量网友的“反击”,“相信一旦定张老师罪,世间再无英雄,犯罪成本低代价少,竟还受法律保护,请问法律是为了什么?”

  昨日,“中国广州发布”官方微博对此事件发起了投票,记者看到,截至昨晚7时20分左右,已有近200名网友参加投票,其中58%的网友赞成张老师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值得赞扬;37%的网友认为其行为得当,方式欠妥;仅有2%的网友认为其行为不当,按罪当罚。

  警方 通报 两嫌犯供认暴力抢劫 此前曾经多次作案

  广州白云警方昨日向媒体通报:1月17日23时许,白云区金沙街礼传二街发生一宗抢劫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在驾驶摩托车逃跑过程中与一辆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1死2伤。事发后,广州警方高度重视,抽调专门警力成立调查小组,对该起事件进行全方位调查取证。

  警方现已查明,死者名叫黄×平(男,26岁,从化良口镇人)是一名累犯,曾因抢劫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另2名嫌疑人苏×富(男,30岁)、黄×生(男,31岁,均广西人)对伙同死者采取暴力方式抢劫女事主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认此前曾作案多宗,两名疑犯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金沙洲截贼司机是小学体育老师》)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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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新疆乌鲁木齐市2012-01-31 12:10:17 发表
匿名网友:见义勇为与交通肇事是两回事、交通法明文规定、机动车和人的关系人是弱者、因此驾车撞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