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07 07:50 | 来源:长江日报 2011-08-31 第15版 | 查看:1386次
该宽容诬陷好人的老太太吗
江苏南通一名司机扶起受伤老太太被诬肇事者,因车内有监控录像方证明其清白。老太太称自己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让儿子专程送锦旗致谢。官方拟为这名司机申报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扬子晚报》8月30日)
王军荣(教师):从法律的角度,老太太该受惩罚;从道德的角度,老太太该受谴责,但在我看来,惩罚了这个老太太,我们是否能够从容救老太太?恐怕未必。毕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监控录像,也不是每一个老太太都会“及时”清醒或糊涂,而宽容能够唤起更多的爱心,能够拯救更多的糊涂人。现实生活中,的确有偶尔糊涂的老太太,但不是每一个老太太都会如此,毕竟这是极少数的。宽容这位老太太,不仅在于尊敬老人是我们社会的美德,哪怕是犯了错误的老人,还在于对老太太的宽容表达了社会的爱心。本来,救老太太,也是爱心的体现,而对于一个犯错的老太太,我们如果原谅她,不是更显爱心吗?当社会处处体现爱心时,肯定是对老太太最好的“教育”。
应承担法律责任
刘昌海(教师):据车上乘务员反映,司机扶起老太太后,老太太还感谢他们做了好事,显然她知道撞自己的并不是扶人者。退一万步说,即使后来老人真的“糊涂”了,最多也是不能肯定谁撞了自己,而不能一口咬定这位司机就是肇事者。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从本例来讲,老太太头部有轻微伤,报警称司机殷红彬肇事逃逸,如果不是后者有录像证明清白,很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老太太的行为已经不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而可能触犯了法律。自彭宇案后,救助路人成了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一不小心就会成被告。好人没好报,而诬陷别人反倒成了包赚不赔的买卖,这不能不说是种遗憾。网络最近因此流行:防火防盗防老太太。被救助者说谎的代价太低,这也许是各地“彭宇案”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
@姿吧外交组_光(新浪博友):如果不对无端诬告予以法律追责,为好心人挽回捍卫道德的信心,让诬告者有所顾忌,那谁敢背负天大的责任来行善呢?
多说一句:更需对法律纠偏
崔立锋(职员):美国的法律体系里普遍有所谓“仁慈的撒玛利亚”法律原则,即救助者行为对被救助者造成的民事伤害具有免除法律责任的权利。而几乎每个州都根据这一原则制定了《无偿施救者保护法》,其核心就是鼓励或保护人们在紧急时刻救助他人,而免除无偿救助者施救时的后顾之忧。说到底,依靠监控录像来证明清白只能是个案,没有人相信这个“个案”能让下一个扶起老人者不再重演“彭宇案”的悲剧。当传统的助人为乐行为越来越经不起现实考验,如何避免类似“做好事反被诬”的案件上演,依靠的不能仅是监控设备,而是对法律的纠偏。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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