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受骗也不应放弃救助职责(图)

发布时间:2011-10-20 20:48 | 来源:南都网 2011-07-05 | 查看:1176次

  摘要:一男子在罗湖区的马路上突然晕倒,路人拨打120,却被告知该男子是骗钱的骗子不必理会,甚至连体貌特征都一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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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前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一男子在罗湖区的马路上突然晕倒,路人拨打120,却被告知该男子是骗钱的骗子不必理会,甚至连体貌特征都一一说明。随后该男子状况进一步恶化,在众人电话催促下救护车赶到,但抢救后终告回天乏术。

  也许120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名晕倒男子是骗子。但退一步说,即使那名男子真的是骗子,骗子就不会突发疾病?不要说是骗子,就是十恶不赦、人神共愤的罪犯突发疾病,也不能成为医疗机构放弃治疗的理由。哪怕是明天就要行刑的死囚犯病,今天也不能听任其被病魔蹂躏。这不单是人道的问题,也是每一个医疗救治机构的职责使然。

  如果120上当受骗了,它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追究骗子的责任,但不能由此就放弃其根本职责。对待人们的求救,急救中心只有根据描述的病情病况及时安排车辆人员的义务,而没有选择性救助的权利。本职之所以成为本职,就在于其是纯粹的基于职业或职务本身的行为。救治不能附加条件,不能把道德评判、个人好恶作为救治与否的衡量条件,甚至以此充当法官判人生死。拿这次事件来说,就要宁可上当受骗,也应该及时出车,主动救治,这才是正理。

  笔者很遗憾地看到在120接线人员的误判和迟延救治因素作用下,间接造成一个鲜活生命的离世。涉及人命关天的大事,岂能轻易怕受骗?(吴志峰)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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