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9 07:45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2011年09月06日 16:19 | 查看:1210次
9月6日,针对“静安大火4480万元善款仅有420多万发放到受灾者手中”的传闻,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回应称,“11•15”火灾捐赠款均为专款专用,依法合规发放。截至目前,社会各界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其中2010年度发放的988.39万元已经审计并公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9月6日《人民网》)
有关方面积极回应善款使用情况,无疑是定纷止争和化解误会的第一步。在此之前, “郭美美事件”、“卢星宇事件”和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将善款用于放贷等负面新闻,彻底击溃了官办慈善的公信力,以至于静安火灾善款去向不明的传闻甫一出现,公众就几乎一边倒地怀疑这些善款被非法侵吞和挪用了。
值得肯定的是,在追问善款去向的过程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太多偏激的言论或是极端行动,反而见到受灾者理性选择了以法律监督的方式表达诉求。最新的报道称,知名律师袁裕来已经接受了受灾者的委托,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善款来源、发放金额和发放对象等详细的书面材料。
增强慈善机构慈善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是慈善事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按照常理,以法律手段监督慈善组织的运作情况尤其是善款使用情况,应该是一种常态。但从近期中国红十字会和中非希望工程曝出的慈善丑闻来看,我国慈善组织不公开不透明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被寄予厚望的法律监督也常常处于缺位或虚置状态。
诚如去年底发布的《慈善蓝皮书》所言,我国的慈善事业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这使得慈善领域的法律监督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近年间,中国慈善事业飞速发展,但至今仍没有一部专业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慈善活动,民政部2005年推出的《慈善法》草案至今难产。这种尴尬局面无疑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法律层面的监督和制衡越是缺乏,慈善组织越会有腐败和违规的空间;而腐败和违规的空间越大,善款使用情况越会是一本糊涂账,法律监督也越难以深度介入。
要打破这种恶性循环,激活法律监督的效力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全社会应该努力形成这样一种共识,即无论是善款的筹集、审计还是使用过程中,有效的法律监督都是保证慈善组织公益性和重塑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力量。近几年,已有多名代表和委员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加快立法进程,增强对慈善机构等受赠主体和善款使用情况的法律监督,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我们也希望这些诉求能够得到应有的重视。
只有尽快疏通慈善领域的法律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慈善组织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被动和滞后状态,促进慈善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阳光工程”。从这个意义上讲,追问静安火灾善款是一个不错的开端,我们乐见法律监督及时介入善款管理过程之中,也希望这种理性的权利意识能够在更多公众心中形成共识。
(责任编辑: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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