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05 11:20 | 来源:华商报 2016-01-12 E3版 | 查看:805次
张先生拨打热线咨询:哪些人能申请城乡医疗救助?需要什么材料?在哪办理?救助标准是多少?
渭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不含1-6级伤残);人均收入分别在城乡低保标准1.5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患大病,承担的符合合疗、医保报销规定、报销以后的治疗费用,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居民,可以申请城乡医疗救助。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医疗救助书面申请;户主及患者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低保证或者五保证、在乡复员军人证等证件;患者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病历首页和主要治疗页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制式的报销证明或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其它保险已报销、赔付凭证;相关单位或部门补助的费用和互助帮困等凭证。
申请城乡医疗救助需要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审批。
城乡医疗救助标准:2015年,住院救助方面,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为70%,年度救助封顶线为3万元;慢性病门诊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1200元;资助参合(参保)方面,全额或半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合(参保)。
华商报记者 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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