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通报大学生故意杀人案:嫌犯被捕(5图)

发布时间:2010-12-01 08:47 | 来源:搜狐新闻 2010年11月30日 09:01 | 查看:4619次

肇事车引擎盖上有明显的撞击痕迹 记者赵熊韬 摄

疑犯药家鑫 陕视截屏

受害人的丈夫及儿子。躺在爸爸怀中的儿子还不知道,妈妈已离开人世。(郑州晚报)

  被撞后只是骨折 若非被刺不致丧命

  西安警方昨晚通报“10·20”大学生故意杀人案

  21岁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已引起公安部高度关注。

  昨晚9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院内,一辆挂着“陕A419N×”车牌的枣红色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旁聚集着众多的“长枪短炮”。此前,警方刚刚通报了“10·20”大学生药家鑫撞伤人又故意杀人案的相关案情。

  “此案性质极其恶劣,我们会依法处理,”昨晚,一位办案警官表示,“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警方定性此案性质恶劣极其罕见

  昨晚9时,西安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新闻中心主任郑朝刚就此案赶到公安长安分局。之后,警方向媒体通报了相关案情。“有一个女的浑身是血,倒在马路边,现在生死不明,”2010年10月20日晚11时许,过路司机和群众向警方报称,“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旁边还有一辆被撞坏的电动自行车……”

  接警后,公安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时,受害女子倒在马路上,距路边道沿有一两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民警说,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撞坏,倒在道沿上。现场有汽车的刹车痕迹。

  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此后,公安长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来到现场。经进一步勘查,死亡女子身上有多处锐器伤,系被撞伤后遭毒手。

  公安长安分局局长周荣生立即会同值班的副局长韩和平、主管刑侦的副局长赵新茂等人带领刑侦大队刑侦技术人员急赴现场。警方当晚确定,这是一起极其罕见的性质恶劣的杀人案。长安警方当即抽调刑侦大队、郭杜派出所、交警大队数十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10月21日凌晨3时,经受害者家属辨认,警方确定遇害者身份。26岁的妇女张萌,系长安区兴隆街办宫子村人,受害人家庭和睦,社会关系简单,生前未和任何人结怨。

  勘查发现肇事车车头凹陷牵出凶徒

  10月22日下午,在郭杜派出所里,公安长安分局召集刑侦、交警以及韦曲、郭杜、兴隆、细柳派出所等单位召开案情分析通报会。专案组通报案情和前期侦查情况。

  警方摸排走访群众580余人次,汽车修理厂40余家,车辆500余台次。调查中,交警大队民警提供了一个可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重要线索。

  原来,在案发当晚,在翰林路上发生此案时间段内,在距现场不远的郭杜南村村口,还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小伙驾驶一辆枣红色的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将一男一女两人撞伤后逃逸,被周围群众发现堵截并报警。

  交警仔细勘查发现,郭杜南村村口受伤的两人伤势不重,但肇事车车头右前方却明显有半个篮球大的凹陷进去的坑,证明此前曾和其他物品撞击过。

  通过郭杜车祸现场痕迹鉴定和“10·20”杀人案现场遗留的被撞电动车比对,警方认定,郭杜南村村口的此辆肇事车和杀人案现场车辆相符,而雪佛兰科鲁兹车主有重大作案嫌疑。

  肇事疑犯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专案组调查,驾车的小伙名叫药家鑫,现年21岁,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系西安某高校大三学生,而该车行驶证显示,该车车主也正是药家鑫。

  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萌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据疑犯药家鑫供述:案发当晚11时许,自己驾驶枣红色自家的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时将正在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子撞倒。“我担心受害人记住我的车牌号码。”药家鑫向警方称,自己遂下车用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又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

  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疑犯供述刚拿驾照家人就给买了车

  昨晚10时许,据长安警方“10·20”专案组负责人介绍,正是由于药家鑫对受害女子连刺数刀,其中有一刀致人非命。

  经警方调查,张萌被撞时,伤势是左腿骨折、后脑部被磕伤,如抢救及时不至于丧命。

  法医鉴定,张萌死因系左前胸受锐器穿透伤致动脉血管破裂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我的眼睛是高度近视。”落网后,疑犯药家鑫向警方供述称,今天9月份,通过驾校考试,自己才拿到了驾驶证。疼爱儿子的父母出资十多万元在案发前不久才给他买了辆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

  行凶者药家鑫自述杀人理由——

  “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

  “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药家鑫说,进看守所的当天夜里他彻夜未眠,头发在一夜之间变白。

  据药家鑫讲,自己是高度近视眼。药家鑫在案发当晚,开着他的新车和女友约定在大学城附近的一所高校门口见面,走到西北大学和外院附近的翰林路中段时,道路突然变得有些漆黑,药家鑫想这样的路应该很少有人经过,于是加速前进,就在这时他突然感觉车撞上了什么东西,但并没有在意,继续前行,在开出一百多米后,他突然觉得有些不对,于是掉头查看,发觉受害人张萌并未死亡,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戳受害人8刀,直至张萌死亡,之后因为心虚开出没多远又撞了人。据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

受害人的丈夫王辉和父亲想起亲人还是忍不住悲痛起来,他们想要一个说法。西安晚报

  援助

  律师免费 援助受害人家属

  昨日下午,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涛赶到受害人张萌 父亲张平选的家里,为其提供了法律方面的指导。在许涛的建议下,家境贫寒的王辉将在有关部门开具贫困证明,并由省律师协会委派许涛免费为受害人家属提供法律 援助。

  许涛称,嫌疑人药家鑫的行为,将来要面临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药家鑫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而在此基础上,药家鑫的家属要面临对死者张萌的家属的民事赔偿问题。由受害者家属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形式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赔偿,以及受抚养人的抚养费和受赡养人的赡养费,即张萌2岁半儿子的抚养费用(要抚养至18岁),以及张萌父母的赡养问题。

  对话受害方父亲

  药家鑫亲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赶到药家鑫家所在的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二十街坊。许久,屋内无人应声,也一直没人开门。随后,一位同楼住的邻居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只知道药家鑫开车撞人了,直到看到《华商报》,才知道他做了让人无法原谅的事。“事发前药家鑫和父母都住在这,事发后娃的父母已多日不见了。”这位邻居说。

  下午,记者赶到死者张萌父母的家里,张平选蹲在门前一石墩子上,表情沉痛。据张平选说,事发后,他得知药家鑫是家里的独子,“我也身为人父,知道养活儿女的不容易,而且对方还是独生子女,所以我就跟警官表示,想和对方父母坐下来谈谈这件事,但是,从警方处得到的回复是,对方父母不愿意和我们见面,这句话把我们的心彻底伤透了。事发到现在,他们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张平选表示,从事发到现在,女儿张萌一直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一想到这,他的心就颤抖得厉害。药家鑫是行凶者,至少他现在还活着。“他的父母为什么就不能替儿子赎赎罪呢,可能他们主动出现,会减轻彼此之间的痛苦。”死者张萌的丈夫王辉说,他甚至想着吃些亏,直接将妻子火化了,但是妻子毕竟不是被撞死的,而是被人残忍杀死的,“要是不帮她讨回这个公道,我还算个什么丈夫呀!”

  律师许涛讲,药家鑫的父母在事发后能出现,向受害者道歉,哪怕是委托朋友道歉,这也算是符合道德基准的。虽然减轻不了他的罪责,但也有可能争取受害者家属的谅解,这也算是一种弥补。

  丈夫

  两岁半的娃睡梦中哭着叫妈妈

  “我可怜的媳妇,还有我可怜的两岁半的"毛蛋"。”昨日下午,在同乡宫子村岳父张平选家中,受害者张萌(化名)的 丈夫王辉悲痛地说。自打妻子不幸丧命,“毛蛋”突然没了妈妈,“孩子睡觉做梦也哭叫他妈……”“毛蛋”现在也生病了,其爷爷既要照顾老伴,又要照顾失去母亲的孙子。而王辉则一趟趟向岳父家跑,因为妻子如今尚未下葬。

  张萌被撞伤又惨遭毒手丧命,给其娘家人和婆家人致命的打击。张萌56岁的公公王国立和婆婆常年生病无法下地干活,而其婆家弟弟即将娶媳妇。家庭生活原本完全靠其 丈夫王辉在外打零工维系,但如今,张萌出事至今40多天,王辉再也无心打工。

  表哥

  案发后张贴自制“通缉令”缉凶

  11月28日,记者赶到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一高校内,这所高校是女服务员张萌生前打工的地方。张萌 表哥张凯在该校食堂处承包了一个麻辣烫的摊子。张萌在此打工,每月700元。

  在校园内,几个被询问的保洁员均称,此前曾有过保洁员夜晚下班,在高校附近被撞的事故。学生食堂一位服务员称,她认识张萌,张萌10月20日晚在校外被撞,后来就没再来上班。这个服务员说,事发后,张萌的 表哥张凯,在学校打印部内印制了几张“通缉令”,张贴在校园内显眼的几个地方,希望广大学生能够提供目击信息,“"通缉令"上称,张萌遭遇车祸,死得很惨,希望目击者能够提供车号或有关信息。张贴了两天后"通缉令"就撕掉了,我后来问张凯,张凯称,人抓住了。张萌是被撞后,又被驾车男子连捅8刀致死的。太恐怖了,把人撞了不抢救就算了,还要持刀杀人。”这位服务员称,事发后的几天,学校上夜班的服务员都不敢独自走夜路了。(华商报 记者 程彬 杨小刚)

  疑犯药某为音乐学院学生 家境殷实父母学历高

  今年10月20日晚,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察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后被抓获的肇事者药某承认,他是西安一所高校大三的大学生,他持刀捅死受害者,只因伤者看见了自己。

  家属悲愤

  躺在血泊中的她不是被撞死的是被砍死的

  一个多月来,57岁的长安农民张平选心里很痛苦,大女儿死于非命,让整个家里蒙上了一层阴影。女儿是在娘家居住期间出的事,张平选和老伴还没想好如何向女婿和两岁半的外孙交代。

  张平选家住长安区兴隆乡北雷村三组,膝下有两女一男三个孩子,大女儿张萌今年26岁,初中毕业后一直待在家中,4年前出嫁到同乡宫子村,两年半前,张萌生下一个儿子。

  一个多月前,张萌回到娘家,并和堂哥张凯约定,到张凯的麻辣烫摊子上帮忙,每月700元钱。张凯将自己的电动摩托车送给张萌,作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据张平选回忆,10月21日凌晨3时许,他听见大门外有人敲了好长时间的门,黑暗里听出是堂侄张凯的声音。打开门,张凯告诉他,一块去大学城附近一条马路上。

  等赶到现场,张平选发现,几十个人将马路中央团团围住,现场有一大摊血,血泊中,张平选老远看见了女儿躺在地上。民警表示:人已经不在了,只不过不是被撞死的,因为在死者身上,法医发现了8处刀伤, 死者是被刀子捅死的。

  现场还原

  不及时救人还持刀相向

  家属认为肇事者涉嫌故意杀人

  这些天来,和张平选一样难受的,还有张萌29岁的老公王辉。

  27日上午,据王辉讲,这段时间,他几乎什么心思都没有,每天就是辗转于派出所和长安分局等各部门。“我只想着尽快为死去的妻子讨个说法,至于以后的日子,我想都不敢想,两岁半的娃丢给我,咋办呀……”

  让王辉想不通的事还有两件,一是妻子遭遇车祸之后,为何又被人捅了8刀。二是,从事发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妻子仍旧躺在太平间,无法下葬。

  经王辉打听得知,妻子左手上有三道划痕,前胸有一道刺穿伤,后背中4刀。王辉告诉记者,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警方告诉王辉,嫌疑人已被批捕, 家属也可将受害者下葬了。将来待法院开庭审理,家属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求。

  “我认为肇事司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害,他不及时救人不说,反而持刀相向,太恶劣了。我们强烈要求将犯罪嫌疑人严肃处理。”张平选说。“虽然警察已通知我们,可以将人下葬了,但是我们还是不放心,我妻子死得太冤了,我们要讨个说法。”王辉说。

  女服务员被撞倒时受轻伤

  被杀原因只因她看见了肇事者

  王辉从警方处得知,10月20日晚事发时,妻子张萌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轿车撞倒在地,当时妻子的眼睛还睁着,左腿骨折、后脑磕伤,“充其量是个轻伤,有绝对的时间进行抢救。”但是,肇事男子下车后,发现张萌睁着眼,看见了肇事者,张萌还试图去看车辆后车牌号,这才招致该男子持刀杀害。

  正在长安分局刑警大队全力侦破此案时,10月20日晚11时至21日凌晨零时许,长安分局交警大队郭杜中队民警接警,郭杜十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雪佛兰克鲁兹轿车撞倒一位行人,肇事者欲驾车逃离现场时,被周围群众围堵起来。肇事者遂被警方控制。 经警方突审,驾车男子承认在郭杜十字肇事后,准备逃逸。并承认其曾于20日晚10时40分,撞倒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张萌,后发现被撞者在记他的车号,便掏出刀子,下了毒手。

  警方介绍,驾车男子叫药家鑫,是西安一所高校大三的大学生,案发当晚,去会见女友的。其所驾驶的车辆系其私家车,其家庭背景殷实。

  疑犯药某为音乐学院学生

  家境殷实父母学历高,在校成绩优异

  药某的家门久扣未开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药家鑫家庭所在的新城区公园南路20街坊,并辗转打听到,药家鑫的父亲目前在做生意,其母亲是西安一研究所职工,父母均系大学毕业。随后,记者找到药家鑫的家,这是一幢6层高的居民楼,药家鑫家住5层,从外观看,房屋面积应在150平方米以上。记者按门铃,好久都没人来开。一个邻居告诉记者,药家鑫前段时间开车撞人了,之后其父母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只知道药家鑫家境比较殷实,车辆是药家鑫的父母掏钱买的,为的是方便药家鑫多参加社会活动。

  同学称药某学习优异

  昨日12时许,记者赶到药家鑫所在的高校,他所在专业的宿舍楼位于一个学生食堂的楼上,学生凭学生证上楼。

  在楼梯出口等了约20分钟,记者见到了药家鑫的一个同专业同学,该同学表示,药家鑫学习优异,由于家住西安市,因此并不住在宿舍楼里,药家鑫属于走读生,每天放学后开车回家,“在我眼里,他属于那种很优秀,又很内向的学生……能开得起车的大学生,家境肯定好得很。”该同学说。

  据药家鑫的辅导员纪老师介绍,药家鑫在校学习非常出色,第一学年获得学校乙等奖学金1000元。纪老师说,药家鑫所在班级共有87人,能获得奖学金,成绩至少应在前十名。“药家鑫平时表现出色,也很内向,从不与同学发生矛盾和口角。”对于药家鑫的行为,纪老师称,她感到既痛心又惋惜。药家鑫的钢琴水平已经达到10级,在校外带着几份钢琴家教,每节课60至100元。

  律师称药某可能面临死刑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公安长安分局和长安区检察院,表示欲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均被告知此事太过敏感,不宜外露。

  对于这起令人扼腕的悲剧,陕西治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欣认为,在撞倒张萌之后,根据现场120急救人员及警方说法,张萌只是左腿骨折、颅脑轻度受损,这样的话,药家鑫面临的,可能只是抢救伤者,并赔付医药费,而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发现躺在血泊中的张萌看见他的脸以及他的车号,药家鑫就痛下杀手,这一行为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或故意杀人罪,因为,药家鑫持刀连刺8刀的目的,有可能是灭口。药某的这一行为虽是激情犯罪,但其将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网络声音

  网友一面倒声讨

  在我们中国竟还有这样的“大学生”?

  截至昨晚8时,某网有关评论已达2781条,对于药家鑫的残忍做法,网友一面倒地进行了声讨。

  他爸不会又是李刚吧?

  广东广州手机用户:在我们中国竟还有这样的“大学生”?

  网友“涨师傅”:交通肇事逃逸罪,7年。故意杀人罪,死刑。两罪并罚,死刑,应该是这样吧。

  网友“jjyy”:怎么会有这样的大学生,真是衣冠禽兽,这是社会的不幸。对于那位服务员的遭遇,我表示难过与同情,希望她的家人能够节哀顺变,对于那位肇事逃逸的大学生一定要严惩不贷!

  网友“shaoyishan5188”:孩子呀,你真的不该这样做,出了事要马上报案,这样就好多了,现在晚了,可惜她,可惜你,她的家人,你的家人该怎样过呀!年轻的孩子们,要从中吸取教训。

  网友“ywstzty”:家庭教育的失败,无论如何都要严惩,杀之也不过分,他的父母应该为他们失败的培养付出代价。(郑州晚报)

  撞人后捅人8刀的暴戾之气何来

  不久前,西安某高校大三学生药某,在去会女友的路上驾私家车撞伤女服务员张萌(化名),因张萌试图记车号,他竟连捅8刀,夺人性命。

  大学生、私家车、会女友、撞人、连捅8刀,这些字眼连结在一起,一个纨绔子弟的形象,跃然眼前。记者从办案警官处得知药某“家道殷实”,这更是撩拨起了公众敏感的神经。公众质疑这起伤命案的肇事者非富即贵。由此,尤其在网络上,公众的愤怒中,加上了一股仇富仇官的情绪。

  有情绪总要发出来,但缺乏理性分析的情绪发泄,往往会忽视问题的实质。如一网友所言,药某所驾车子只是普通车,他也不一定就是什么富二代或官二代。即便他是,也并非所有的官二代、富二代就必然是纨绔子弟,子承父志、女承母业的政治家、创业者古今中外并不罕见,所以没有必要把药某的做恶,跟官二代、富二代硬扯上关系。

  我们恐怕最应该关注,药某身上的这股暴戾之气从何而来?他因何这般不知敬畏生命?作为一名大学生,本应知法守法,为何却这般目无法纪?当时伤者不过左腿骨折、后脑磕伤,为什么他想不到及时救治?

  药某所缺的,首先是知法守法的公民意识。一个有公民意识的人,心里不仅有自己的权利,也知道尊重别人的权利。这样,个人的内心就不会过度膨胀,有一定的边界。即便爸爸是官员,他知道老爸不过只是个公仆,是公权力的“看门人”;即便爸爸是富翁,他也有每个人都是人格平等、权利平等公民的基本认识。一个有公民意识的人,就会有相应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违法犯罪的药某,显然不仅对他人,甚至对亲人和自己,都缺少责任意识。否则,他会在准备狠下杀手的那一瞬间,想到这样做的后果,以及对亲人和自己可能造成的伤害。

  药某是大三学生,受了这么多年教育,已年满18岁,是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理应学法知法。药某根本无视别人的生存权,就像宝马碾童案中肇事者所想的那样,肇事者居然认为撞死人保险公司全陪,撞伤了还要自己拿钱,就索性把坏事做绝了。其实在宝马碾童案后,专家早就指出,如是故意致人死亡,肇事人员将面临“故意杀人罪”的起诉,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不仅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还要接受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记得从杭州飙车案始,近年来成为公共事件的多起案件中,主角不乏大学生。受着高等教育的年轻公民,竟没有知法守法的公民意识,这是令人痛心的。没有法律意识、没有责任意识,一点点不快都可能挑起一股暴戾之气,这样的事,我们见得还少吗?痛下决心抓一抓大中小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新民晚报 秦楚)

  “撞伤再刺死”的行凶大学生也是受害者

  10月20日晚,西安一名大学生驾车与一名骑车的女子相撞,事故发生后这名大学生将伤者连刺8刀致其死亡,而后逃逸途中被附近民众抓获。警方透露,肇事者承认撞人后准备逃逸,发现对方正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而拔刀行凶。(11月28日《扬子晚报》)

  不论是从法律还是从道义上来说,这位驾车的大学生先是将人撞伤,后又拔刀行凶,其行为都是令人发指的,也必然要为其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指责当事人的同时呼吁相关部门严办。特别新闻背后的一句“会见女友,系私家车,家庭背景殷实”让大部分人浮漂联想:他爸爸是李刚第二?

  其实,在笔者看来,行凶大学生的行为固然可恨,但更应该受到关注的是发生这起案件的背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位行凶的大学生其实也是受害者。

  时下,“撞伤不如撞死”的思想深入人心,毒害着许多人,其中就包括这位“撞伤再刺死”的行凶大学生。譬如,今年9月7日在江苏新沂发生的“宝马四次碾压男童案”;9月18日郑州文化路上发生一起奥迪轿车撞倒电动车主后“反复碾轧”的事件。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在这么多“榜样”的带领下,这位大学生在撞伤人后,害怕受害者记下自己的车牌号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选择了效仿“撞伤不如撞死”的做法,只不过,他不是用车,而是亲手拿刀行凶。

  另外,从制度的角度来说,也是有缺陷的,甚至有误导大众的嫌疑。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将人撞死的赔偿常常远低于将人撞伤的赔偿。有人计算过,尽管各地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有所不同,各地的死亡赔偿金也有所区别,但一个成年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大多在二三十万左右。若将人撞伤残,要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这很可能是个无底洞。这也是频频发生“撞伤不如撞伤”事件的深层次原因,也很有可能是这位行凶大学生做出这非理性行为之前的原因。

  因此,笔者认为,“撞伤再刺死”的行凶大学生也是受害者,是“榜样”的力量和制度的误导,让其有了如此不理智的行为。不可否认,他也必将为其行为付出代价,但是,社会不能仅仅限于指责,更需要从完善制度等方面着手,减少甚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的发生。具体来说,一是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严格依照刑法l33条规定和“两高”关于处理交通肇事的有关司法解释,严惩肇事的“马路杀手”;二是从立法上改变现在撞死人的成本低于撞伤人的成本的状况;三是完善刑诉程序,明确规定可以对因交通肇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肇事者索赔,索赔金不仅是丧葬费,也包括生命损失。(千龙网 陶功财)来源新民网

(责任编辑: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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