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4 19:56 | 来源:中国法治 2015-8-29 | 查看:1527次
新闻由头(“8月25日,我们常会看见一些救人反被讹的新闻,比如,2013年6月15号四川达州三名小孩扶老人事件,经过一系列调查,2013年11月22号,达州警方作出处理,老人是自己摔倒,老人及其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事隔两年,在昨天,3名小朋友获颁“委屈奖”,并获得5000元奖励。同时,两名办理该案件的民警获得了3000元钱的“搀扶老人奖正义奖”奖金。”2015年8月25日《人民日报:奖励“委屈”,更要惩治“失德”》)
获奖本来是一件好事,得到不菲的奖金更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然而四川达州3个孩子近日得到的5000元“委屈奖”奖金,却让人无法替孩子们感到开心,更是引发全社会的思考。
旁人有难,施以援手;老人倒地,勇于帮扶,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本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现在“扶了,却被讹;讹了,还无处说理”,甚至只能对簿公堂,让“扶不扶”成为了一种道德纠结。同时也给家长教育孩子带来困扰,我们很难想象,这三个孩子日后还敢不敢去扶摔倒的老人,会不会再去主动地帮助别人;也很难想平白无故惹了一身麻烦的家长日后会怎么教育孩子;更无法想象看到这条新闻的家长和孩子日后会否“投鼠忌器”,不敢再教孩子学雷锋做好事、不敢让孩子再助人为乐。虽然“委屈奖”奖金不菲,但有多少人愿意为了这5000元奖金而去蒙受本可避免的“委屈”呢?答案恐怕是不容乐观的。
“扶或不扶”,摆在现实面前,道德就在眼前呼唤着你。在一场关于“扶不扶”的讨论中一位网民说到,其实,这个道理,大家都懂,问题在于,一旦遇到“碰瓷”,不仅“摊上大事了”,还可能要背负一笔不菲的无妄之债。有网友就曾调侃,哥以前是开大奔的,自从扶了三个老太太,就变成骑自行车的了。归根到底,不是真的道德丧失不想扶,而是“扶不起”。从这个角度而言,如果“委屈奖”设立的初衷,在于让好人做好事没有后顾之忧,那么其效果无论是给好人“撑腰”,还是化解道德焦虑,弥补社会信任危机,毋庸置疑都值得点赞。
然而,“委屈奖”能真正驱散“扶不扶”的道德阴霾?化解社会信任危机?设立了这一奖项,就能规避委屈的再次发生?恐怕并非如此。奖善,不等于惩恶,“委屈奖”只能作为临时的镇痛剂,而不是长效药,对被讹诈者只不过是“扬汤止沸”。遵循法律法规,对讹诈者进行重罚才是得力之道。如果不通过严厉的惩处从根源上杜绝讹诈者的侥幸心理和阴谋诡计,再多的补偿也无法弥补因此给社会诚信和道德造成的伤害。对两名办理该案件的民警获得了3000元钱的“搀扶老人奖正义奖”奖金,就是支持以法惩治讹诈的最好的信号。 救人免责,从严追究讹诈者的法律责任,是对好人的最好保障,是对善良最有效的肯定,也是对心怀不轨者的最有效的震慑。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好的办法,让“扶者”无后顾之忧,同时也为教育孩子乐于助人,创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守护孩子纯真的爱心和勇气。
善的沉沦不彰,往往是因为恶的肆意当道。只有彻底清除恶的土壤,善的花朵才有生长的空间。无论拿起法律的武器,惩治“失德”,维护起码的公平正义,还是运用新的科学技术,留取证据,保护行善者,不让“雷锋”在助人为乐之后后悔不已,这些都是对社会善举最起码的保护。
“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这是春晚《扶不扶》小品的台词,道出了社会的信任危机的严峻,一旦我们的善良被“恶化”,“失德”行为得不到惩治,将没有再去“爱”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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