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3 22:09 | 来源: 中国青年网 2015-09-17 16:19:00 | 查看:2455次
【摘要】近日,在安徽淮南师范学院门口发生的“大学生扶老太疑被讹“事件持续发酵。13日,网友@磊磊0324发布了3段视频,视频中两位女性称自己是目击者,证明骑车女生小袁曾亲口承认人是自己撞的。小袁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身正不怕影子歪,一切等警方的结果”。
13日,网友“磊磊0324”在微博发布了3段视频,其中两段是目击者的口述,另一段是事发路段的一段监控视频。他称自己是“站在老人这边的”。
3段视频发出后,几天来,该微博一直被争议“包围”。网友的质疑集中在该微博博主以及两位证人与老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有网友提出:“你(“磊磊0324”)姓桂,出事的老人也姓桂,你们两人是什么关系?”另有网友发现为老人作证的朱道华和董秋芬在作证视频中有时会低头,质疑道:“她们每说一句话,眼睛就要向下看,难道是看稿子念的?”
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发表微博的“磊磊0324”,他表示事发时,自己“恰好路过”。他说,监控显示,老人摔倒的时间是上午7点45分左右,他是8点20分左右和妻子路过现场的。由于与老人相识,他们就去问询事情是怎么回事,他亲耳听到小袁对自己的妻子承认撞了人。
他对北青报记者承认,自己确实和老人同姓,并且与老人同村,但并非网友质疑的“亲戚”。
他说自己和老人都是徐圩村的,视频作证的朱道华和董秋芬也是同村的。当时,她们刚好要去买菜,看到老人坐在路边,便上前查看。
另一名网友拍摄的事发后现场照片证实,朱道华和董秋芬两人确实到过现场。
面对两位女性“看稿子念”的质疑,他说自己是第一次录这样的视频,事先将要问的问题写了一张纸:“上面的问题包括‘你的姓名、当时你是否在现场、有没有亲眼看到大学生撞人、跟大学生有什么交流吗’。两人被问的问题都一样,可能她们(朱道华和董秋芬)比较紧张,偶尔会瞟一下那张纸。”
2013年11月,在四川达州,3个孩子扶起摔倒的老人后被指肇事并遭索赔,其间,老人的家人曾背着老人找到其中一名孩子家并住下,“扬言不赔医药费老人就不走”。此后双方又前往司法所寻求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孩子家长最终被强行要走1100元。
11月22日,达州警方调查后称,受伤老人蒋某系自己摔倒,蒋某及其子龚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对蒋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而对于警方的处理,蒋某及家人坚称是孩子撞倒了老人,表示将申请复议。为了自证清白,蒋某不仅以“全家死绝”来赌咒,还在前来采访的记者面前“下跪喊冤”。
男子扶摔倒老人被讹自杀
2013年12月31日,河源东源漳溪46岁街坊吴大哥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边的老人周老汉,没想吴大哥反而被老人家属讹上,要求赔偿几十万元。1月2日,吴大哥一气之下选择投塘自杀,以证清白。
据吴大哥的妻子讲述,31日当天,吴大哥骑着摩托车上街,在街市旁的一个小桥发现邻村的老人周伯摔倒,于是他赶紧将老人送往附近医院,并联系了老人家属。然而老人的家属在得知老人骨裂后,打电话要求吴大哥赔偿几十万。吴大哥觉得有怨无处说,才选择自杀。经过调查,周老汉才承认是自己摔倒吴大哥好心帮忙将自己扶起。
而相比之下,来自河南郑州的大学生李凯强则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2009年10月,他被56岁的宋某告上法庭。
宋某称,2008年8月21日下午,她骑自行车自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医立交桥转盘处,被李凯强驾驶的电动车剐倒受伤,她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等20余万元。
而李凯强则表示,他骑电动车时被一辆自行车撞上后轮,一位老人坐在地上,李凯强立刻扶起老人,老人则一把抓住李凯强,称其撞伤自己的腰,要其赔偿。
随后此案进行了审理,2009年一审、2010年二审都相继被撤销,而根据2012年12月最新的一审判决,因为“无法证明此次交通事故是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根据公平原则,李凯强被判支付原告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2013年10月30日下午,汕头两名高三学生看到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林某摔倒后,立即上前将其扶起并护送回家。结果林某却称是两名学生导致其摔倒受伤,要求两人担责并赔偿。无奈之下,两名学生的家长垫付了1200多元医药费。
倍感委屈的两名学生在网上发帖并报警。最终,经过半个多月调查,林某承认自己是“一时糊涂”,让自己的亲属专程向两名学生道谢和致歉,并归还了他们此前垫付的医药费。
2013年8月份,辽宁盘锦的王女士也有相似遭遇。
据报道,王女士在公交车上扶起一位老人后,不仅协助将老人送往医院还垫付了200元药费,但老人却声称是王女士撞了她,表示自己住院治疗已经花费4万元,要求王女士赔偿全部医疗费用。
好在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显示,老人是自己摔倒。确定真相后,老人和亲属都连声道歉,说错怪了好人,并当场返还了王女士之前垫付的200元医药费。
事实上,上述几起事件只是近年来媒体报道中的一小部分,而如果在众多“扶老人”事件中寻找共性,则可以发现这样一种规律:老人讹人的谎言被揭穿后,多倚老卖老,称自己“一时糊涂”,然后道歉退款不了了之,而几乎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任何代价。
8月14日早8时,汉中,雨天。14岁的汉中实验中学学生小何约了同学去打篮球,当他骑车到城北客运站附近时,看到一名骑电动车自东向西行驶的老人突然摔倒在路中间。小何停下自行车,冒雨跑至老人摔倒处查看并搀老人起来,见到老人头部有血迹,立刻拨打了120。
几分钟后,120急救车赶到,医生随即对老人进行了检查。可当小何准备离开时,老人一把揪住他,说是小何绊倒了他,并索要500元治疗费。委屈的小何边哭边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说明情况,父亲赶到后报警。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北关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了解到老人姓张,系汉中市汉台区武家沟村人。民警发现事发地对面汉中供电局变电运维一班院内有监控设备。监控明确记录:是小何发现老人摔倒后掉头搀扶老人,民警对老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华商报记者从监控中看到,老人并非小何撞倒,小何发现老人倒地后急忙停下自行车返身去看老人。
母亲:做好事被诬陷孩子很受伤
“孩子一开始很受伤,心情很差。”8月20日,小何的母亲田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事后的几天,孩子状况很差。孩子问他们,为什么学校里教的乐于助人和社会上的情况不一样。她和爱人请了几天假专门疏导孩子,孩子才好点。 田女士说,经过这件事,她会提醒孩子:以后还是要继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但前提是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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