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28 16:33 | 来源:青年时报 2012年2月8日A03版 | 查看:1002次
搀扶老人乘电梯意外摔倒致手臂骨折
医院表示意外伤害不能使用医保就诊
时报讯 昨天,杭州12345市长热线受理了一封信访件:63岁的章黎意女士于2月3日上午9点半前往解放路老百姓大药房配药,因一名年近九旬的老人上楼不便,其出于好心搀扶老人坐电梯,但两人意外摔倒,导致章女士左手两处手骨骨折,现在浙医二院住院治疗中。
医保部门告知章女士这种情况受伤不能使用医保,需要那名老人赔偿,章女士表示老人生活困难并且该事件属于意外不应让老人赔偿,如需提供相关凭证她愿意全力配合,希望相关部门考虑她做好事受伤的事实帮助协调。
□时报记者 董洁 文\摄
A
搀扶老人却意外摔倒
昨天中午12点半,记者在浙医二院1号楼4楼骨伤科病房看到,章女士躺在病床上,左手弯曲着放在胸前。病床边,章女士的妹妹正在帮她剪指甲。
据章女士介绍,她住在清泰街附近,“3日上午9点半左右,我就近到解放路上的老百姓大药房配药,因为药店开在二楼,是坐电扶梯上下的,上到二楼之后,突然有个声音喊住我:大姐,大姐!”
我往一楼看去,一名老太太拄着拐杖站在扶梯旁边,“我也要买药,你能不能帮帮我?”
老太太看起来年纪有八九十岁,我赶紧乘扶梯下到一楼,“我扶你上去吧。”章女士扶着对方走向电扶梯,“因为药房装的是小型电扶梯,一节台阶的宽度只够站一个人,我把老太太扶上电扶梯后,自己站在她下面一阶台阶,并提醒她扶住旁边的扶手。”
就在电梯上升过程中,老人突然仰面倒了下来,身子压在章女士左手臂上,两个人都摔倒了。
事发后,工作人员关闭了电梯,并把她们俩扶到二楼。
见老太太后脑出血,章女士便让工作人员先帮对方处理伤口,自己走到了马路对面的浙医二院就诊。
B
意外伤害医院拒绝医保
章女士是退休职工,有杭州市医保,用医保挂上急诊科的号后,医生让章女士先去拍X光片。
在看拍出来的X光片时,医生问起章女士受伤的原因,章女士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让章女士没想到的是,医生说,你这种情况医保是不能报销的,得去挂号处重新挂一个自费的号才行。
为了先治疗手臂,章女士重新买了一张医院的IC卡,经检查左手两处手骨骨折,需要做手术,章女士在通知了家人后,交钱办理了住院手续。
而在药房里,老太太的血止住之后,大家都让老太太赶紧去医院检查一下,但不管说什么,老太太就是不肯,她说:“我没有医保,也没有钱,我不去医院了,血止住我就回家好了。”
最后,在药房保证不让老太太出钱的情况下,老太太才在工作人员邵先生的陪同下,到浙医二院做了检查。
经检查,老太太头部为皮外伤,血压略高,其他无大碍。
随后邵先生提出送老太太回家,坐公交车到总管塘车站,然后陪着老太太走到新丰新村门口,老太太便怎么也不让他送到家门口。
C
5万元手术费尚无着落
“这几天手臂一直在疼,手臂的骨头断了2根,而且错位了。”章女士告诉记者,到昨天为止,已经花了几千元的医药费。“明天(周四)手术,医生说这次手术还要准备5万元。”章女士说,“我本身是退休工人,我女儿也是工薪阶层,这笔钱对我们家来说不是小数目,一时之间根本拿不出来。”
“我并不后悔当时去扶了老太太,看见对方有困难,我不可能不帮忙。”章女士说,“但现在做好事反而成了负担。”
3日当天下午2点,章女士的妹妹赶到杭州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章女士这种情况属于意外伤害,不能使用医保,需要施加伤害的第三方来赔偿,而根据章女士妹妹的描述,责任人是那名老太太,因此章女士的医药费要由对方来赔偿。
“老太太说自己没有医保,和儿女关系也不好,生活上也挺困难的,那天受伤了还因为担心花钱不肯去医院检查。我觉得这次事件属于意外不应该让老太太出钱赔偿。”章女士说,“如果需要提供相关凭证我愿意全力配合,希望相关部门能考虑我扶老人做好事受伤的事实帮助协调,让我用医保治病。”
章女士的女儿唐小姐告诉记者:“为了医保报销的事,我已经接连跑了几天,医保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需要去办一份事实情况的证明和一份老太太无力承担赔偿的证明,这些材料收集齐后交到医保那边,工作人员才能依据材料决定我母亲的情况是不是可以用医保报销。”
D
当事老太自认没有责任
记者昨天随唐小姐来到出事的老百姓大药房解放路店,药房的门面只有一间店面大小,拉开门帘,面前就是上下的电梯,台阶的宽度不到1米。
在店长办公室,唐小姐拿出自己准备好的两份“外伤事实证明”打印稿,店长董先生在核对事实后盖上了单位的公章。
没想到此时刚好碰上了那位老太太,老太太姓方,今年89岁了。
关于那天的事,方老太给出了一个不同的说法。“那天我身体不舒服,想来买点药,又不想麻烦儿女,就自己坐公交车来了老百姓大药房。”方老太说,自己在一楼不敢上楼,就喊住了章女士帮忙,“我原本是想把药瓶交给她,让她帮我上去买一下,没想到她说要扶我上去。她力气大,一把拉住我的胳膊,就把我拉上电梯了,然后我摔下来,她也摔倒了。”
方老太并不认同自己造成章女士左手臂骨折的说法,不肯帮唐小姐做自己无力承担赔偿的证明,她认为自己并不需要承担赔偿。
“现在我母亲反而变成了最无辜的人,不仅受了伤,医药费还无处报销。”唐小姐失落地说,“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追访
医药费该如何报销
记者随后咨询了杭州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费先生,对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比如说交通事故和打架,就需要由造成伤害的一方来负担被伤害方的医疗费用。
费先生表示:“我们绝对不可能让病人的医疗费用找不到着落,如果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以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责任编辑:杨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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