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27 10:20 | 来源:现代快报 2013年11月26日 第A4版 | 查看:3648次
孩子遭诬陷事件家长发声谈来龙去脉——
3名孩子和家长接受采访
是做好事反被讹诈还是撞伤老人推卸责任?11月22日,四川达州警方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为3个孩子“平了反”。
此前的6月15日,在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3名小孩好心搀扶摔倒的老太,反被老太和其儿子诬陷并索赔。警方认定受伤老太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对其子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此举,被认为具有开创意义,或将遏制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扶人救人反被诬是肇事者”的现象。记者试图通过对话其中一个孩子的父亲江志云,还原事情的同时也希望能对社会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事件
蒋老太由家人背着住进我家
蒋老太摔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蒋老太摔倒后坚称是小孩将自己撞倒,而3个孩子称是去搀扶摔倒的老人。为讨要赔偿,11月16日,蒋老太由家人背着住到了江志云家
当场打了儿子一巴掌
记者:谁先告诉你儿子摊上事了的?
江志云:当时是我小孩让旁边的人打电话给我,说出事了,让我过去下。我到现场的时候已经围了一百多人,老太太硬说我儿子他们撞了她。我当时一听说这个情况当场就打了我儿子一巴掌,觉得儿子太调皮了。旁边的人马上跟我说,哎呀,不能打你儿子,不是你儿子的错。是那个老太太自己摔倒的,你儿子上去把她扶起来的。
记者:蒋老太咬定是你儿子撞的,你儿子怎么说?当时更相信谁?
江志云:我儿子当然说实情,说他看到老太太摔倒上去扶她。那个时候,我更相信周围看到事情经过的人。
没错为什么要赔钱
记者:当时想到会被讹上吗?
江志云:我料到了,因为当时那个老太太就说你给20万,这事才能了结。
记者:老人家属什么时候提出索赔的?
江志云:后来蒋老太的家人给我打电话,说要我赔钱,我不肯。因为我坚持自己的原则,没有错为什么要赔钱,该出的钱我会出,不该出的钱我不会出。而根据医院检查,查不出到底是因为撞伤还是摔倒导致的骨折。
记者:因为你不肯赔偿,后来蒋老太就住进你家了?
江志云:蒋老太的儿子把她背来的,11月16日中午12点来的,他儿子和他儿媳把她扔下就不管了。我好吃好住招呼她,她一个老太太又不能乱碰,我就腾出一张床让她睡着。
记者:蒋老太家人有没有去找另外两家人的麻烦?
江志云:老太太那边倒是没有去骚扰那两个孩子的家长,主要都是来找我。那个老太太说当时我小孩撞了她,她当时抓着我孩子的手不放,他们让我找其他两个孩子家长凑齐钱。
解决
在小区举牌寻目击者作证
11月19日下午,江志云和另两名家长约蒋老太的家人到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三家各赔2500元。虽然江志云和另两名家长难以接受这样的调解建议,但最终他们达成了口头协议,同意了这个调解建议。不过最后,3个家长“反悔”了,开始较起真,还是决定一切依法来处理
记者:当时什么想法?答应赔偿了结此事?
江志云:后来我把老太太送回他们家,联系上了老太太的儿子。开始我们到派出所,派出所建议我们去司法所调解。当时蒋老太那边威胁我,说如果我不给钱,还把老太太放我家去,实在不行到我们家门口搭张床睡。对方要我们每个家长出2500元,我当时实在没办法,先把身上有的1100元给了他们,答应之后再给剩余的6400元。
记者:后来为什么不同意这个协议?不怕老太太又到你家去住?
江志云:当时亲戚朋友都叫我给点钱算了,息事宁人,但是我坚持自己的原则,该出的钱我会出,不该出的就不出。而且这个事情越闹越大,很多媒体找我,说我这个事情开了先河,那我就要做好这个榜样。
记者:指什么榜样?较真?依法维权?
江志云:如果说小一点,我是为我儿子树立榜样;说大一些,我就是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所以还是选择了报案?
江志云:11月21日报的案。
记者:为了证明儿子的清白,据说你去举牌找目击证人?
江志云:在警方调查之前,为了让目击证人出来说话,我去小区举了半天左右的牌,小区的目击者都说愿意出来作证。后来警方来调查的时候他们也很配合,都愿意说,感觉愤愤不平。
记者:对方有没有质疑证言的合法性?有没有去调该地段的监控录像?
江志云:那个地段没有监控设备,所以没有录像。但警方采用的证言肯定都是合法的。据《新法制报》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老太太一开口就要20万》)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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