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23 22:23 | 来源:大江时评 2013-11-21 16:30 | 查看:1373次
王勇强
“你说冤不冤嘛?明明是我娃儿做了好事,现在反倒被赖上了,(伤者)还跑到我家里住起,不赔医药费就不走。”昨日下午,家住达州市达川区正南花园的江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6月15日,他儿子和另两个小朋友在楼下玩耍,看见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3个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的,赖上了家长。近日,太婆痊愈后甚至住到了自己家中,要求赔偿医药费。(11月21日华西都市报)
又是一起老人摔倒讹人的事件,又一次刺痛着公众的神经。这一事件再次考验着公众对“老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的道德抉择,也再次伤害了孩子天真善良的心灵。
笔者已经无力吐槽那位假摔讹人的老太。此前类似事件大多因为现场无监控录像,或是难以找到有利的目击证人,扶人者最终只能被迫掏钱了事,甚至要背上耻辱的骂名。而这一事件中,撇开扶人小孩和家长的“一面之词”,从现场目击者的讲述和媒体对摔倒老太家人的采访,已经不难得出大概的原委。
据多位现场目击者称:老太是自己倒下去的;当时同行的还有另外一位老太,在她倒下后迅速离开。而媒体电话采访摔倒老太的儿媳更是说出惊人内幕:老太是“自己在家里洗澡的时候摔倒的”。由此,我们可以还原一下事情的过程:老太在家洗澡摔倒,想坑个人来代付医药费,于是邀得另一老太扶到事发现场,假摔后骗得善良小孩前来搀扶,接下来,讹人一幕鸣锣开场……
我们不得不佩服这一事件计划之精妙、手段之卑鄙、影响之恶劣。只是,在如上有利的证人和确凿的证据面前,本可以还原事情真相、还三个孩子以清白,却没想到当地司法所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当起了“和事佬”,建议2万元治疗费用中,3名孩子的家长各承担2500元。
如果说摔倒老太是因为生活贫困无钱医治才出此下策,当地司法所也是出于这样的原因进行调解,倒也可以理解。但2万元的治疗费用并不算多,而且老太儿媳自称“在外面做生意”,就不存在治不起的问题。那么,司法所的调解就有点事非不分、滥做好人之嫌。
正如孩子的家长所说,“该给的钱我们一分都不少,不该给的钱一分都不给”。这件事情不是一个讲求人道的问题,而是一个一定要分清是非曲直的问题。如果就这样不清不楚下去,家长掏了不该掏的钱,小孩身上也将留下一个难以辩白的污点,而公众的道德良知也再一次受到考验。
法可以容情,但必须是在维护公平正义、分清是非黑白的基础上。当地司法所充当“和事佬”做法实在要不得,希望司法所能最终还事件于真相,还三个孩子以清白,更给公众“扶摔倒老人”多一点信心。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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